胡易向镜子里一瞧,自己的头顶好似刚刚被修剪过的草坪一样,头发根根竖立,稍微有些参差不齐,看上去毛茸茸的,就像是《灌篮高手》中樱木花道刚剃过头的样子。
他从没留过这么短的发型,感到分外别扭,但还是微笑着点了点头:“好,挺好的。”
于菲菲又招呼李宝庆来看,李宝庆用笔杆顶着嘴唇道:“我看不错,总比原先钢盔下面挂个耙子强多了。”
胡易去卫生间洗完头出来,于菲菲刚把地上的头发打扫干净,抬头望着他自言自语道:“还好,短发显得精神。不过头顶还是不太齐,如果有电推子就好了。先这样凑合着吧,等过些日子留长了我再帮你修。”说罢拿起东西转身要走。
李宝庆忙叫住了她:“哎,菲菲,别急着走,给我讲讲俄语动词变位吧,我上课听的稀里糊涂,作业都不会写。”
于菲菲答应一声,搬把椅子坐到李宝庆旁边,开始耐心的辅导他。李宝庆一会儿紧皱双眉,一会儿抓耳挠腮,显然是学的十分吃力。
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俄语是一门艰深晦涩的语言,不仅读写难度较大,各种语法规则更是庞杂细碎。相比之下,英语语法反倒显得异常宽松,而且比较接近汉语的表达逻辑。
中国人学英语的难点是单词记忆,这也是为什么英语教学几乎千篇一律的强调背单词——只要词汇量达标,说话时搞对时态,其他都不是问题,没有过多冗杂苛刻的规矩。
而俄语则大不相同,词汇量固然也很重要,但如果不遵守语法规则,一味胡乱堆词儿,不仅让人听不明白,还很容易引发严重的歧义。
学习俄语最先要掌握的就是那些纷乱的基础语法:动词变位、名词变格,结合不同人称、不同时态,再加上各种稀奇古怪的特殊用法,可以说是变幻莫测,令初学者毫无头绪。具体到他们三人身上,则又呈现出不同的状态。
于菲菲从小就是好学生,多年来养成的良好学习习惯使她具备很强的自学能力,每天下课写完作业都会主动复习当天所学,再尝试预习后面的内容。
虽然刚开始略感吃力,但她学习十分刻苦,同屋的达姆又是优秀的公派留学生,两人在宿舍用俄语交流,共同学习、共同进步,于菲菲不仅很快赶上了班里的教学进度,而且已经具备了较强的课堂沟通交流能力。
或许是运动神经过于发达的原因,李宝庆的大脑语言中枢明显弱于常人,以前小学中学写作文有如便秘,英语更是及格都难,现在学俄语简直是要了他的小命,完全听不懂老师在讲什么。
正所谓一步赶不上,步步赶不上,如今李宝庆上课时只能跟老师大眼瞪小眼,一个多月来所学十分有限。回到宿舍又整日跟胡易等中国同胞混在一起,很少有机会使用俄语交谈,买东西就站在柜台前指指点点,结账时的价格是断然听不明白的,只能劳烦对方把数字按在计算器上。
而胡易多少具备一点语言天赋,虽然高中学业几近荒废,但小学初中打下的英语基础还算马马虎虎,各种与学习无关的爱好也帮助他培养了不错的语言逻辑能力和语感,眼下情况比李宝庆要强着一大截。即便刚开始在课堂上听的半懂不懂,但至少可以尽量理解语法规则的主旨,也能勉强跟上老师的思路。
可惜语感这种东西是说不清道不明的,胡易很难用自己抽象的心得去帮助资质愚钝的李宝庆,只能靠于菲菲用书本上的规则逼他硬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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