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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庞黄

上厕所,一般男人,随身都会带着四件贴身小法宝。那就是手机,香烟,打火机和卫生纸。当然,唐森也不例外。他虽走得匆忙,但四件贴身的小法宝,还是齐的。

唐森提着垃圾篓回到店里,想着冒杀空杀过来吵了一架的秦雨阳。感叹道,挺漂亮的一个女孩子,被言情小说毒害了吧,满脑子的不正经思想。还拿结婚当使命开玩笑,这人八成是真的傻了。

要知道,结婚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在她想来,就跟儿戏差不多。

就拿唐森来说吧。他和彭瑶虽然都已经有了一个女儿了,但他们到现在还没结婚呢。确切一点说,就是他们还没有拍婚纱照,订戒指,办喜酒,拿结婚证呢。

这个事情很简单,就是结婚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庭的大事。这个大事,没有得到双方父母的祝福,他们反对,它办不了。

彭瑶的母亲倒是没有说什么,即便是反对也是无声的。因为她的女儿已经和唐森同居了,她能说什么呢。况且,自己的女儿已经认定了唐森,她拿她没法儿。

彭瑶的父亲却是明着的不同意。他觉得唐森家穷,又没有什么一技之长,连他们村的伙夫都不如,以后养活不了一家老小。

他很生气,打了彭瑶一个大耳刮子。说她一个女孩子家丢人现眼不要脸,败坏了家风。

彭瑶倔性子上来,约好唐森,在第二天就做班车,去外地走了。

彭瑶喜欢上了唐森。从交笔友的时候,就已经喜欢上了他。只是那时候,她默默地把这种未表达出来的情愫,深深的埋藏在了心里。

交笔友期间,她曾经跟着韩施凌的妹妹们一起,给唐森送过信。她专门的到他所在的班级里给他送信。而且是她亲手写的信,她把它又亲手交到了唐森的手里。只是,唐森他当时不知道而已。

从那一刻起,彭瑶就已经把笔友雨夜森林,变成了唐森这个人了。或许是他的王八之气,吸引了她。她在心里,默认了这么一号人物。

唐森并不知道他这个笔友的变化,他也没有提出来过要和他的这位笔友见见面。虽然最后的日子里,信件或多或少的有些暧昧,但多少也就只止于暧昧。

他把她当开心果,挑逗了日月装了不少的甜丝蜜语的情话,也说了一些不切实际的海市蜃楼般的幻想。

只是,彭瑶她却全盘接下,默默的放在心里,把那不停翻涌的惊涛拍岸般的种种情愫,化作手里折叠的许愿星,翻涌一次,折叠一颗,放在不会漂流的漂流瓶里。

唐森没有想过和他的这个笔友谈恋爱。或许,他随着后续信件的来往,也有想过。但是,也仅仅是一个短暂的回眸,一闪而过,一晃即逝,即便是犹如流星雨划过天空,也激不起一片情海里的小小浪花。

因为,他没有把他的这个笔友放在意上。真正被唐森放在意上的,一个是柳飞嫣,而另一个则是初中部的“庞金雅”。

庞金雅那时候上初二。成绩不是特别好,属于中等偏上的水平。她是市里人,在市里上的小学。因一些不知所谓的原因,她来到了n县,在高等实验中学初中部就读。

她所在的班级在一楼,而她坐在教室里的后排靠窗的位置上。

唐森是班里的大脚后卫,主要任务就是挡球铲人。有一天要上体育课,足球队里的人闹哄哄的带着足球就往操场跑。经过低年级教室的时候,队友传来一球,唐森大脚开出,偏了。球撞碎了打开的玻璃窗。

唐森赶紧的上前赔礼道歉,等着低年级教室的班主任过来赔钱。窘迫中,他看到了落落大方的庞金雅。他被一个处变不惊的低年级的女孩子所吸引。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庞金雅,忙不迭地介绍自己的名字,年级,问庞金雅的名字。只是,庞金雅好像对他这个大年级的高中生不感冒。

庞金雅的同桌看着唐森那激动的样子,像多少天没吃盐的一样,乐呵呵的告诉他,她叫庞金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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