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三秒钟后,钱玉芬目瞪口呆的看着比自己儿子高出大半个头的孙阿大哼唧哼唧的挣扎着从地上撑起,一脸惊惧的看着赵钱。
怎么回事?刚才明明是他先出拳的,对方只是抬手挡了一下,怎么最后被撞倒在地的是自己?
“练练练练过的?”
“额?”赵钱一愣,没听清,心中暗暗庆幸还好自己刚刚才嗑过了菠菜,看来那50的力量加成还真不赖。
“练练……”孙阿大还在努力的想表述,但口吃这毛病越急就越说不清楚。
“要不?唱着说?”见孙阿大脸拧成一团,但半天还说不出个所以然出来,钱玉芬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这句话像是划破黑暗夜空的一道闪电,大个子眼睛立马就亮了,他感激的看了一眼说这话的人,钱玉芬冲着他微微一笑,还给他起了个调:“听我说,手牵手跟我一起走,创造幸福的生活!不,听我说,啦啦啦啦啦啦……”
大个子火速接上了调子:“听我说,我的蟋蟀将军跳进了你家店……”
蟋蟀?将军?
肥猫?大饼?
goodjob,接上了!
以前工作时赵钱没少帮有孩子的同事出那些所谓的逻辑思维题,迅速反应了过来,他缓缓的把视线转向了铁锅的那只虫子身上,莫非……
“我的将军!”孙阿大顺着赵钱的眼神看过去,惊叫出声,一张脸煞是惨白。
这时,人群中有人认出了大个子:“哦,这个小愣子是长脚孙家的那个啊……”
“长脚孙?就是搞墓碑的那个老孙吗?他儿子不是戆大败家子吗?”
“哦,他啊!难怪……”
气氛瞬间变得有点微妙,不少人用自以为是“耳语”的音量大声议论起来,长脚孙是卖墓碑起家的,后来又做起了墓园生意,早就搬离了西宝路,几十年下来赚了个钵满盆满,也算是西宝街出身的一个传奇了。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他唯一的宝贝儿子是个愣子,不光说话愣,连脑子都比别人慢个半拍,但败起老孙家底的本事却一等一的好。
听说,最近这个二愣子被人家忽悠着玩起了蟋蟀,还砸了不少钱进去,看来这事不是空穴来风。
“听说,只要是品相好点的蛐蛐儿,孙家败家子随随便便就能出到五位数以上收走!”
“五位数?!就一只虫啊!这不能吧……”开骨灰盒店的李大婶咽了口口水。
“所以这才叫败家子啊!以老孙家的家底,他如果买个虫花个几千几百的那还叫事吗?”
“哼,你们以为万把块钱买个蛐蛐就叫败家了?”对蟋蟀也颇有研究的周老头不屑的撇了撇嘴,“斗蛐蛐儿的彩头,那才是真正的败家!”
哦!
原来老孙的儿子喜欢赌啊,周围的人瞬间了然,嘿,果然是富不过三代,老孙的儿子喜欢玩这个,那他家的家底迟早要完!
“孙阿大?”赵钱喃喃低语,随即将手指向了锅里的那团蛋白质,“这只多少钱啊?”
“三万!”孙阿大这次换了咏叹调。
围观群众纷纷感受到了来自万恶的有钱人的暴击:“三万!”
孙阿大伸手将那只虫子滚烫的尸体从锅里捞了出来,又唱上了。
“我的将军——明天清晨约了战……”大个子还在边嚎边唱,这次是新白娘子里的调子,显然这个曲调更适合他。
“明天?”周老头眼睛都亮了,“莫非明天要挑战吴哥的战神蟋蟀的就是你?”
“不,不是我。”孙阿大摇着头吟唱道,“是它,血牙紫虫,我今年收到的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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