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让平安自恃身价,极少上国片。说不准人家沈公子也是阮小姐的影迷,特来观影以悼佳人。”
秦敬没再接他的话茬,专心垂头摆弄着破片儿掉腿儿的眼镜,一脸“心肝儿我对不住你”的丧气相。
“祖宗,您眼神儿不好就多看着路!”小刘没奈何地扯住他的袖子,生怕一不留神又弄丢了人。
秦敬确是眼神儿不大好,为了看清东西一直眯缝着眼。少了镜框遮掩,眼角边生来便带着的一颗朱砂痣愈发鲜明。
说起眼角这颗痣,秦敬在北平师范大学念书时,还曾被同窗好友取笑道:“你这痣红得实在邪性,又长在这么个地方,可见你上辈子准定是个姑娘,被相好沾着胭脂点了记号,方便转世投胎再续前缘呐。”
秦敬这人眼神儿不好,脾气可是一等一的好,而且特别爱开玩笑。闻言也不着恼,只板着脸道:“怪力乱神之事,秦某是从来不信的。”跟着凑去友人眼前,痛心疾首道,“但自打见了你,真是容不得我不信。官人,你可知奴家苦等了你多少年?”唬得友人跳开三尺,连连笑着摆手:“最难消受美人恩,冤家你还是赶紧忘了我吧。”
“二少?”
沈凉生突然驻足回头站了半晌,随行保镖不由有些紧张,以为周围有什么动静,手已伸进怀里,暗暗握住枪柄。
“无事,走吧。”
走到泊车的地方,一人钻进前座,一人立在车旁,待沈凉生上了车,方陪他一起坐到后座。
沈凉生原本的车是辆雪佛兰,可自打孙传芳出了事,沈父便逼着他换了辆加装了防弹钢板的道济,可见对这个小儿子有多着紧。
但这着紧的缘由,却关系着一段不光彩的秘辛。
沈凉生的母亲有一半葡国血统,从事的行当不怎么正经,说白了就是个高级女。沈克辰认下了她生的儿子,却碍于得罪不起正房太太的娘家,未敢将人娶进门,只养在外面,先头还给些花销,后来见她染了瘾,怕是个填不满的无底洞,索性不管不顾了。
当年那个被烟瘾折磨得形销骨立的女人曾三番五次跑到沈家闹事,来来回回只叫着沈家大太太的名字,声声嚎着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阿凉,你要还认我这个娘就别放过她!
沈克辰多少顾念点以前的情分,每次都是将人赶走了事。次数多了,沈凉生在沈家愈发难以立足,十四岁便被送去英国,说是留洋,与流放也差不多。家里只给付了头两年的学费,后几年全靠自己半工半读,待到学成归国,并非为了认祖归宗,也并非想着为母报仇——说句实话,他对生母、对沈父、对故国都没什么感情,只是权衡了一下形势,比起孤身在异国打拼,吃尽苦头也不一定能出头,还是回国有更多机会。
尤其是北洋政府倒台后,沈太太那个得罪不起的娘家也是雨打风吹去,沈太太在沈克辰面前再说不上话,未等到沈凉生回国便郁郁而终。沈克辰于花甲之年寡居在津,身边大儿子不太争气,午夜梦回时忆起当年爱过的女人,对小儿子实有几分歉疚,见沈凉生愿意回来,自是欣然应允。
沈凉生一个人在异国磨炼多年,归国做了少爷,外表是严谨而一丝不苟的,骨子里却是不择手段的秉性。此番回国,抱的就是捞一笔算一笔的念头,只待捞够了本便远走高飞,反正世界之大,哪里对他都一样。
从未觉得哪里是家乡,便处处皆是异乡,反而了无牵挂。
沈家大少原本只是“不太争气”,待沈凉生归国后,多少也有了些危机感。兄弟俩表面上还算过得去,暗地里几番较量,做大哥的却一败涂地,好不容易燃起的一点志气被狠狠打压下去,人便愈发颓唐,整日泡在马场,后来又迷上了赌回力球赛,回家就是伸手要钱,“不太争气”终变成了“太不争气”,沈克辰的精力又一年不如一年,待到沈凉生归国的去找一个人实在荒谬。
早年独在异乡求存的日子将沈凉生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利己主义者,投了多少资本,收回多少利钱,心中一本明账。这么个萍水相逢的人,若真大动干戈去找,不是找不到,只是不上算。
眼前有个隐隐绰绰的影子,天亮了,影子便鬼一般畏光似地散了。绮梦中的影子再美妙也抵不过身边——沈公子身边自然是不缺女伴的,至于那样浓烈的梦,也并未再做过。
春去夏至,转眼到了暑末,中国大戏院竣工开幕,举城轰动,首场剧目便是一出《群英会》,台上名角济济,可算一场盛事。首演门票老早便被抢购一空,演出当日戏院门口挤了不少人,有抱着侥幸心思等退票的,有高声求卖站票的,一片喧哗热闹。(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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