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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

孩子的名字是周瑜一早就想好的,李睦也不知他是从什么时候就开始琢磨这事儿的,总之在鱼梁洲,周瑜就拿树枝在地上划了个旭字,取其始旦新出,自初新起之意,甚至连二十年后再取的字都一起想好了。

而自有了周旭起,李睦就过上了时不时旧伤复发的生活。来将来使,如要会面商谈就都以病容不便会客之名挂席隔屏,孙绍则坐在一边听,偶尔插上两句话。

以至于到了周旭出生后,李睦的身材不适合再直接穿男装,她嫌缠布裹胸麻烦又不舒服,就干脆长久称病,以徐庶为长史,征庞统为南郡郡丞,佐孙绍暂代州事。除非春耕秋收,点兵出将等重大场合,孙权这个身份,渐渐淡出人前。

而与此同时,她又在鹿门山外辟了一处院落,以鹿门为名,设立了一座书院。

这个时代还没有完整教育体系,在察举制下,除了举孝廉的途径差别外,世家出身与寒门子弟最大的不同,就是世族子弟自出生起就能享有良好的教育资源。且不提族中长辈的启蒙,这个时代的书册就是竹简成卷,藏以收之,代代而传,寒门子弟就算有心向学,家中藏书的资源也不能与经过世代积累的世族豪门所比。

李睦刻意没有当面拜访庞德公,但孙绍拜入庞德公门下之举无疑说明了庞氏一族对于江东政权入主荆州的态度。

所以,当李睦开口向庞氏与黄氏两族借用其族中藏书,抄誊一份,置于书院之中时,进展极为顺利。于是,李睦设鹿门书院,院中不设讲学,只广招天下学子抄誊书卷,抄誊完毕后,还可借阅书院之中任何书简,如同后世的图书馆。当然,若有学子能请得大儒高士开堂讲学一二,只需提前报备,也无甚不可。

一时之间,荆襄两江,论学之风盛行,更有许多四方游学的寒门学子为一睹鹿门书院里的藏书,在南郡一留就是经年。而南方大举兴盐,水利屯田,政局清明,军风英武的蒸蒸之景又令他们心生向往,最后经书院举荐,官方考察,在荆吴各地出仕。

鹿门书院越来越热闹,不到一年就需再建屋舍,李睦原还考虑到这兴学之举不便将周瑜这个三军主将牵扯在内,再加上要荆州世族出面,所以用的是孙权的身份。但随着建造屋舍的进程,孙绍一回一回往周瑜的府邸跑,很有些心思敏锐之人便察觉到了这鹿门书院背后真正的主人究竟是谁。

毕竟,人皆知周郎之妻开设盐场,一张盐引就是不尽数的钱粮,昔日江东军的军资家底,乃是如今吴郡的富庶大半都源自于此,再多支撑这只出不入的小小书院自是足足有余。

益州刘璋投降那年周旭刚过了三周岁生辰,正是满地乱跑,精力旺盛的年岁。

庆功宴就摆在秭归城里,这座位于荆益两州之间,扼住江水咽喉的城池原还是刘备在江陵时,依诸葛亮的建议令义子刘封初建。赵云当日被刘备冷落时也是在此城中练兵,现在却是驻兵此城,远战成都,凯旋之后又在此城中庆功。

李睦刚换上男装,正坐在镜前拆去头上发钗,重新束发换冠,眼角的余光就瞥到周旭从身侧跑出去。顾不得绑了一半的头发,她眼明手快地一把拖住那小家伙:“阿旭!”

周旭人小腿短,一只脚才费力地跨出门槛,还没踩实,背心被李睦一抓,顿时失了平衡,往后一仰,一屁股坐到地上。

小家伙的反应很快,跌倒了也不哭,一个打挺约起来,扭了身子,将双手往身后一背,眼睛一眨,乖乖地叫了一声:“母亲。”

“今日庆功人多,平时教你的话可曾记得了?”李睦的目光往他身后一扫,只见小家伙两手拢在袖中,宽袖略略鼓起,也不知拿了什么。但周旭身上沾着一股她熟悉得不得了的刚刚烘出来的肉脯香味,稍稍一靠近就能闻到,这袖中乾坤,不言而喻。

周旭丝毫没意识到自己的身高把手背到身后,再加上李睦对肉脯的熟悉程度,根本就藏不了什么。

和周瑜像极了的薄唇一翘,露出个笑来,一字一顿,乖乖巧巧:“母亲放心,今日你是乌程侯!阿旭定不会叫错。”

三岁的孩子,还不明白乌程侯是什么,只从小听多了身边的人说乌程侯怎样怎样,便把这个称呼牢牢记住了。所以当李睦和周瑜提前大半个月就开始给他灌输“母亲就是乌程侯”的概念时,他倒是没什么困难就把这条记住了。

唇和眉眼都是周瑜的模样,微折的鼻梁则像李睦,小小的童子挺直腰背,下巴微微抬起,刻意摆出周瑜那副潇洒翩然的姿态,偏一张包子脸白白嫩嫩,愈显天真童稚。

李睦微微一笑,随手揽了一把头发,又给他整了整衣摆,蹲下了身往他背后一指:“现在再吃肉脯,到了哺食摆宴,就该吃不下了。”

没料到一下子被李睦看穿了,周旭瞪大了眼,下意识就把藏在背后的肉脯护在胸口,嘟了嘴强调:“这是给阿菲的!”

赵云和周瑜同期成婚,长女阿菲却比周旭小了将近一岁。周瑜出战时李睦还能冒孙权之名跟着,而换到赵云,就万没有携妻儿出征的道理了。故而赵云领兵在蜀地征战时,孙芷就带着女儿回到吴郡看望吴太夫人,正好李睦与周瑜一同入川,也将儿子送了回去。

李睦当然知道这一对小儿女玩得好,周旭从吴郡回来后也时不时地要跟她叨念一下阿菲,却没想到孙芷车驾已到城门口的消息报进来时这小家伙也听进去了,竟从灶间拿了包肉脯送出去见小姑娘。

李睦不禁觉得好笑,但毕竟是自家儿子,不能见他从小追姑娘走偏了路将来再被外人取笑。

沉吟片刻,李睦随手取了条发带将头发随便一绑,然后从案上挑了枚和周旭手掌差不多大的透雕雁形玉璜,在他面前晃了晃:“你喜欢吃肉脯,能想到以此为礼确实不错。但送礼之前,是否还该先探听一下对方喜欢什么?阿菲是女郎,该送这金玉物件,锦缎丝帛,才能讨她欢喜。”

再不济,若是赵菲肖母,从匠所里挑两件没开过刃的玉匕,系上锦绸,也是不错的选择。

李睦正盘算着手把手教儿子追姑娘,但不想周旭却皱了小眉毛,偏着头一脸怀疑:“可父亲说他当年便是以肉脯为礼,娶到母亲为妻……”

“哦?”李睦眉梢一挑,目光落到小家伙怀里已经朝外渗出油渍来的布包,眯了眼将玉璜往地上一放,“你父是如何说的,说来给我听听……”

孩子的心绪最为敏感,周旭不知道自己这句话有什么不对,也没意识到他就这么轻易地把周瑜卖了个干净,但却已经能感觉到李睦的语气不对,缩了缩脖子,小小的薄唇下意识立刻紧紧抿住,冲她摇了摇头,抱着肉脯转身,迈了小短腿蹬蹬蹬蹬跑了出去。

“周公瑾……哼!”李睦这回没拉住他,慢慢站起身来,重重哼了一声,暗暗磨牙——他这是在儿子面前炫耀只凭肉脯就能把她追到手的意思么?

周旭隐约感觉自己闯了祸,当下也顾不得去城门口迎赵菲了,带了几名亲兵就往周瑜的军营里冲。

周瑜正在巡查营寨驻防,召集军中诸将,定下今夜巡哨口令。原来这些都是赵云之责,只因今日孙芷的车驾会抵达秭归,周瑜特意将他换回去轮休一日。

看到小儿子急吼吼地奔来,手里拎着袍子的衣角,衣摆上还是溅了几点泥渍,不禁摇头失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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