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一每回进到小馆的伙房,就会看到王远给他准备的两筐大萝卜。见此,他也没有多话,走到案台边卷起袖子,就提刀拿起萝卜切丝。
每回他几乎都要切足六到七个时辰,才会离开回府。
当他切了三天萝卜丝后,王远看了看他堆放在筐里的萝卜丝,投出一抹赞赏的微笑:“我想,明天可以试试切土豆丝。”
次日,当他来到小馆,看到两筐大萝卜换成两筐鸡蛋大小的土豆。当他按要求把土豆削皮后,土豆也就变得更小了,同是切丝,相比起切萝卜的得心应手,此时,切起这样的小土豆,他就倍感力不从心。
他练了大半天,也只是切完了半筐土豆,而且,切成的土豆丝都是粗细不均,很是难看。他见劳心费力用萝卜练了三天刀工,这一下又被打回原形,他感到很沮丧,这一走神,菜刀就切到了手指。
恰好,王远有个规矩,只要袁一切到手指,就得放下手头的活,然后,来到院中拿起那口装着沙土的锅,用左手颠锅一百下。
因为,颠锅需要很大的力度,所以,每当他把沙土抛到半空,再回落到锅中时,他手指的刀伤就会异常疼痛。
王远这样做,并不是故意折磨人,而是有一番道理。每个厨子都得爱护自己的手,因为,那就像他们的生命。即便是初学者,只要专心致志地用刀,就绝不会伤到自己的手,除非,他手在切菜,心思却在想别的事,那就容易切伤手指。
所以,他罚袁一颠锅,就是要用疼痛让袁一记住,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拿起菜刀,就得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切土豆丝。
雅集这日,袁一找了个由头向王远告了一天假。
清晨,袁一正站在窗边眺望,远远地看着府中的下人或抬或搬,或张灯或结彩,正为今晚即将到来的雅集忙碌着。
他呆望了许久,从怀中掏出那个布偶,喃喃自语道:“我知道。你向来都喜欢热闹。严格来说,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是在雅集上,虽然,那次相见不怎么愉快,可若没有那次的不愉快。想必,现在我们只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说着,他用指尖轻轻摸了摸布偶的脸蛋,皱眉道:“那样,我们都会更快乐些吗?”
说着,他抿着嘴低头陷入了沉思,好似在想象那些未发生之事,良久后,他抬头凝望着布偶,喃喃道:“没有遇见,没有进宫,现在,我可能还是个碌碌无为的倒霉捕役,继续游戏人生,继续怨天尤人,继续误解母亲的苦心。不会懂得功成名就的滋味,不解其中的辛酸苦楚。也不会知道,心的空洞,无力是需要一个人来填补,即便只是曾经拥有过,只要她存在着,能够想念,偶尔能够见到,那么,就算是失去,心也会有所寄托,不再无家可归。”
他脸上露出一抹轻微的笑意,又摸了摸布偶的脸蛋:“所以,我觉得,我不会更快乐。”说着,他变得黯然神伤,声音也低沉起来:“失去你,是我经历过最坏的事,那么,最好的事就是曾拥有过你。幸好,那时的你喜好乱摔醋坛,而那时的我又偏好英雄救美,我们才会有那样不愉快的相遇。”
骤然间,他感到一阵难以抑制的心痛,他手撑着窗框低着头,良久后,方才平复。他站直身子,将布偶收回兜里,迈开步子,走了出去。
雅集将会在前院举行,袁一便想着上那儿走走,算是做个样子给府里的人和叶双双看看,让大家知道,他这个主办人在最后关头,对雅集也是尽过心的。
袁一去往前院的路上,恰好遇见了尹玉书,只见他抱着账本和一沓付款票据,将袁一拦在了半道上,然后,喋喋不休地说着,叶双双筹办的雅集要多烧钱。
譬如,雅集上所用的酒壶她都要求必须是银制的,而且,每一把壶的款式,花纹必须统一。酒杯又必须是素白玉杯。再是,茶盏和茶壶必须是越窑的秘色瓷,杯碟碗具又必须是定窑白瓷。筷子必须是包银描金的,案几是黄花梨的翘头案,铺设的地毯必须是羊毛波斯地毯。垂挂的绸花和彩绸也都是些上等货色。
最呕人的是雅集的夜宴,郡王府明明有那么多厨子可以用,可她偏偏要花重金请外面的厨子,不仅是掌勺,就连摆盘的,做点心切水果的都是从外面请来的。
还有,郡王府的乐师舞娘,已经够出类拔萃了,可她偏看不上,硬要花了上千两银子请来个女子乐坊和几个波斯舞娘。
袁一边听着尹玉书的抱怨,边翻看着一张张数目大得惊人的付款票据,而后,云淡风轻地来了句:“雅集看上去是挺费钱,可郡王府银两充足,就算让叶老板再挥霍个十次,八次也是扛得住的。”
尹玉书皱眉道:“十次?八次?郡王真打算要办这么多回雅集吗?”
“看情况而定吧!”
尹玉书舔了舔嘴唇:“我觉得,郡王不像是喜欢热闹的人,更不屑结识权贵。为何会要办雅集?”
“有些物品很好,可自己又不需要,就想找来一些识货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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