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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新兵连生活 32

皓祯十二岁那年,初次跟着王爷去围场狩猎。

十二岁的皓祯,已经是个身材颀长,丰目俊朗的美少年了。自幼,诗书和骑射的教育是并进的。皓祯天赋聪明,记快力强,又能举一反三,深得王爷的宠爱。相形之下,仅小半岁的皓祥就显得迟钝多了。皓祯不仅书念得好,他的射箭、骑马、练功夫、拳脚等武术训练,也丝毫不差。他的武术师父名叫阿克丹,是个大高个子,力大无穷,看起来凶凶的,不爱说话,那张粗粗黑黑的脸孔上,又是大胡子,又是浓眉毛,眼睛一瞪,就像两个铜铃。这粗线条的阿克丹,却是王府里的武功高手。他是个直肠子的人,自从王爷把他分配给了皓祯,他的一颗心,就热腾腾的扑向皓祯了。看到年纪小小的皓祯,俊眉朗目,身手矫捷,而又能出口成章,他就打心眼里“敬爱”他,几科是“崇拜”着他的。

皓祯的初次狩猎,是他生命中一件很重要的事。

那天,王爷带着他和皓祥,以及两百多个骑射手,做一次小规模的狩猎。主要的目的,就是要两个儿子实习一下狩猎的紧张气氛,和狩猎获时的刺激与喜悦。那天的围场有雾,视线不是很清楚。马队奔跑了半天,并没有发现什么特殊的猎物。因而,他们穿过树林,到了林外那空漠的大荒原上。

就是在这荒原中,皓祯一眼看到了那只白狐。

白狐显然是被马蹄声惊动而落了单,它蛰伏在草丛里,用一对乌溜滚圆的黑眼珠,受惊吓的、恐惧而害怕的瞪着皓祯,浑身的白毛都竖了起来,一副“备战”的样子。

“嗨!”皓祯兴奋的大叫出声:“有只狐狸!有只白狐狸!”

白狐被这样一叫,撒开四蹄,就对那辽阔无边的莽莽草原狂奔而去。王爷兴奋的一挥马鞭,大声喊:

“给我追呀!别让它跑掉了!”

马蹄杂沓,烟尘滚滚。两百匹马穷追着一只小小的白狐狸。皓祯一马当先,王爷有意要让皓祯露一手,暗示大家不要射箭。皓祯追着追着,白狐跑着跑着……一度,皓祯已搭上了箭,张弓欲射,但那白狐一回头,眼睛里闪烁着怜。皓祯顿感浑身一凛,有什么柔软的感觉直刺内心深处,不忍之心,竟油然而生。他放下弓箭来,身边的阿克丹已按捺不住,吼着说:“让我来!”皓祯急忙回头,想也没想,就大声嚷着:

“咱们捉活的,咱们捉活的!别杀了它!”

“好好好!”王爷声如洪钟,一叠连声的嚷着:“呼们捉活的!谁也别伤它!”“贝勒爷!”阿克丹对皓祯说,皓祯是“硕亲王府”的长子,荫封“贝勒”。“贝勒”是爵位的名称。“既然捉活的,请用猎网!”阿克丹扔过来一卷网罟,网罟上有着梭子形的铅锤,对腕力是一种很大的考验。皓祯接过猎网,再度对白狐奔去。王爷带着大队人马,从四面八方包抄过来,阻断了白狐的去路。那白狐已无路可走,气喘吁吁,筋疲力尽了。它四面察看,眼神惊惶。皓祯再度接近了白狐,手中铅锤重重掷出,一张网顿时张开,将那只白狐网了一个正着。

众骑士欢声雷动。“捉到了!捉到了!贝勒爷好身手!好本事!好功夫!捉到了!”阿克丹一跃下地,走到白狐身边,将整只狐狸,用网网着,拎了起来。“好!”阿克丹吼着:“这只白毛畜牲,是大少爷的了!”

王爷骑着马走过来,笑吟吟的看着那只白狐。

“嗯,不错!不错!这样一身白毛的狐狸并不多见,”王爷眯着头说:“这身皮毛,用来做衣裳做帽子,一定出色极了!”“哥哥!”皓祥跟在后面直嚷嚷:“我要一顶帽子!给我给我,我来做顶白毛帽子!”

“这是哥的猎物,”王爷对皓祥说:“预备怎么办,全由他做主!”皓祯心头一动,再定睛去看那白狐。奇怪,这只狐狸似乎颇通人性,已经了解自己的命运,是在皓祯手中,它一对晶晶亮亮的眼睛,就是瞅着皓祯,转也不转。那眼里,似乎盛载着千言万语:几百种祈怜,几百种哀恳。皓祯深深吸了口气,觉得胸口热热的,胀胀的。那柔软的感觉。裹住了他的心。“阿玛!”他回头问父亲:“真的全由我做主?”

“当然!”“那么……”皓祯肯定的说:“我要放了它!”

“放了它?”王爷大惑不解:“这是你的猎获物呀,怎么要放了它呢?”“这是一只母狐,孤单单的,猎去没什么大用。阿玛以前教训过:‘留母增繁,保护兽源’,说是祖先留下来的规矩!所以,孩子儿不敢乱了规矩,决定放它回归山林!”

王爷愕然片刻,接着,骄傲和赞许,就充溢在他的胸怀里,他热烈的看了皓祯一眼,就大声说道:

“哈!哈!哈!哈!好极了!好极了!”手一挥:“阿克丹,就照皓祯的意思,放了吧!”

“是!”阿克丹应着,从猎网中拎出白狐。想想不甘心,抓着狐狸大大的尾巴,他拔出腰间匕首,割下一丛狐毛,对皓祯说:“祖先也有规矩,初猎不能空手!”然后,他把狐狸往草地上一放。白狐在草地上打了个滚,立即一跃而起,浑身一抖,像一阵旋风般的飞奔而去。皓祯目送着那只白狐远去,唇边不自禁的露出微笑。白狐跑着跑着,居然站住了,慢慢回首,对皓祯凝视了片刻,再掉头奔去。奔了几步,它再度站住,再度回首凝望。皓祯、王爷、阿克丹,和众骑士都看傻了。狐狸是通人性的呢!大家几乎有种敬畏的感觉。那白狐一共回首三次,终于消失在广漠的荒原里了。皓祯这次的初猎,就像传奇故事般在京里流传开来。“捉白狐,放白狐”的事,连宫中都盛传着,皇帝还特别召见了皓祯,赏赐了折扇一把。皓祯的英勇,皓祯的仁慈,皓祯的智慧……在十二岁时,就已出名了。

对这样一个儿子,实在是没有办法挑剔了。雪如早已认了命,将自己那份失落的母爱,牢牢的系在皓祯身上了。见皓祯如此“露脸”的初猎归来,她用那丛白狐狸毛,细心的制成一条穗子,缀在皓祯的随身玉珮上。

皓祯一直带着这个玉珮,从不离身。这玉珮是家传的宝物,上面有着父亲的“恩宠”,母亲的“爱心”,还有“白狐”留下的纪念品。

皓祯二十岁那年,第一次见到了白吟霜。

皓祯身边有一文一武两个亲信,武的是阿克丹,文的是小寇子。这小寇子才十八、九岁,是从小就净了身的,换言之,是个小太监。七岁时就跟着皓祯,陪他读书,伴他游戏。小寇子聪明伶俐,善解人意,唯一的缺点是爱耍贫嘴,有时,也会因皓祯的宠信而有恃无恐。但,对于皓祯,他和阿克丹一样,都是全心全意,忠心耿耿的爱戴着。

那天,皓祯带着小寇子,出了府,换了一身普通的衣服,要去“透透气”。是的,“透透气”!二十年来,在王府中学规矩,学武功,学诗书,学字画,学应对,学琴棋……就不知道怎么有那么多学不完的东西,学来学去,几乎要把人学成了书呆子。于是,每当实在学得厌烦的时候,皓祯就会摘掉宝石顶戴,打扮成平常贵公子的模样,带着小寇子出去逛逛街。去天桥看看把式,去茶馆喝杯茶,偶尔,也去戏园子听听戏。皓祯把自己这种行动,统称为“透透气”。

那天,他“透气”透到了天桥的龙源楼。

龙源楼是家规模挺大的酒楼,平常,是富商巨贾请客宴会之处,出入的人还非常整齐,不像一般小酒楼那样混杂。所以,皓祯偶尔会来坐坐,喝点儿酒,吃点小菜,看看楼下街道上形形的人群。这天,他才走进酒楼,就觉得眼前一亮,耳中听到一片丝竹之声,叮叮咚咚,十分悦耳。他不禁眨了眨眼,定睛看去。于是,他看到一个年若十七、八岁的姑娘,盈盈然的端坐在大厅中,怀抱一把琵琶,正在调弦试音。在姑娘身边,是个拉胡琴的老者。那姑娘试完了音。抬起头来,扫视众人,对大家微微一欠身,用清清脆脆的嗓音说:“我是白吟霜,这是家父白胜龄,我们父女,为各位贵宾,侍候一段,唱得不好,请多多包涵!”

皓祯无法移动身子,他的眼光,情不自禁的就锁在这位白吟霜脸上了。乌黑的头发,挽了个公主髻,髻上簪着一支珠花的簪子,上面垂着流苏,她说话时,流苏就摇摇曳曳的。她有白白净净的脸庞,柔柔细细的肌肤。双眉修长如画,双眸闪烁如星。小小的鼻梁下有张小小的嘴,嘴唇薄薄的,嘴角微向上弯,带着点儿哀愁的笑意。整个面庞细致清丽,如此脱俗,简直不带一丝一毫人间烟火味。她穿着件白底绡花的衫子,白色百褶裙。坐在那儿儿,端庄高贵,文静优雅。那么纯纯的,嫩嫩的,像一朵含苞的出水芙蓉,纤尘不染。

好一个白吟霜!皓祯心里喝着彩。站在楼梯的栏杆旁,仔细打量,越看越加眩惑:怎么,这姑娘好生面熟,难道是前生见过?吟霜似乎感觉到皓祯在目不转睛的看她,悄千起睫毛,她对皓祯这儿迅速的看了一眼。皓祯的心猛的一跳,如此乌黑晶亮的眸子,闪烁着如此清幽的光芳,怎么,一定是前生见过!一阵胡琴前奏过后,吟霜开始唱了起来:

“月儿昏昏,水儿盈盈,

心儿不定,灯儿半明,

风儿不稳,梦儿不宁,

三更残鼓,一个愁人!

花儿憔悴,魂儿如醉,

酒到眼底,化为珠泪,

不见春至,却见春顺,

非干病酒,瘦了腰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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