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足过了大半个小时,武装到牙齿的林奇才心满意足的出门。当然,临出门前他也没忘了运起虎煞霸体诀,曾经洗劫了吉力的神秘青年就此重出江湖。
“行走江湖,安全第一。马甲这种东西还是得多备几个。”林奇深谙做好事不留姓名的重要性。
通常越是混乱的地方,娱乐业就越发达。在泰宁市,有很多人钱来的容易,去的也快,命却不知道哪一天就没了。这种人在花钱上从来不吝啬,唯一的要求就是一定要够热闹,够放纵,要有够多的美女。
而血与沙,无疑是一家完美满足他们所有需要的酒吧。在这里,每晚都有最烈的酒,最好的音乐,还有数不清的美女,和无休止的斗殴,通宵达旦,彻夜不休。很显然的,血与沙也拥有每晚都爆满的客人。
血与沙的生意既然这么好,他们的包厢当然也就一定很难订。要想有这个荣幸,首先,你必须很有钱;其次,你还必须很舍得花钱;最后,你不但需要有钱,还需要很有势力。因为这个世界上,总有些人是不那么在乎金钱的力量的。
“都给我滚,这个包厢我们少爷占了。”
几个表情冷厉的壮汉堵在一个包厢的门口,说出的话毫不客气。另一边正玩的兴起忽然被人拎着扔出来,明显还没有搞明白状况的几个客人先是愤怒的上前争执,直到不知道是谁第一个发现,旁边还站着一群同样装束的壮汉,正簇拥着一位衣着华丽,面色苍白的青年公子。
几个客人表情惊疑的相互看了看,嘴型隐蔽的比划出同一个名字,瞬间便老实下来,点头哈腰的告辞走人。
“少爷,都打扫干净,您可以进去了。”直到此时,为首的一个壮汉才走到一直静静的站在后面,连墨镜都没摘的青年公子身边,小心翼翼的说道。
“每次都浪费这么长时间,你就不能提前做点准备,把事情都处理好?”青年公子没好气的摘下墨镜,露出一双泛着些青色的眼眸,不耐烦的呵斥一声,这才带头走进包厢。
摘下墨镜的青年公子,长相似乎有点眼熟。如果让他和林奇穿上同样的衣服,并排站在一起的话,所有人都能轻易看出,他们两人的容貌起码有七分相似。
面色苍白,眼眸泛青,典型的黑水林家人特征,果然是我那位大堂哥林风烁没错。林奇不知何时也出现在血与沙酒吧,而且一直靠在墙角,默默的看了整个过程。
确认了林风烁的身份,林奇不自觉的伸手摸向腰后的双刃刀——
不错,林奇今天是来杀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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