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第四天,早上洗漱完毕,吃过早饭,李杰开始坐在考棚中一边研墨,一边调整自己的状态,今天的考试,考的是刑律。有些人以为刑律,就是法律、法规,其实不是的,在宋朝,在科举中,所谓的刑律考试,其中,律,指的就是宋朝法律法规的各种条文,以及各地区的乡约等等!而刑,指的是刑罚,也就是根据实际,结合律法,做出相应的决断或者判决,或者说是判决!</p>
也就是说,刑律考试其实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就是考的考生对于宋刑法的掌握情况!第二部分则是,对这些律法的实际应用!李杰一开始就知道,刑律考试中,自己前世带来的经验根本无用,或者说对刑律考试帮助最小,所以开始读书的时候,李杰对刑律所用的时间最多,所以对于第一部分的律法考试,李杰倒是有些把握,至于后面的应用,这就需要临场发挥了,这个李杰心中倒是没底!</p>
就在李杰研墨的时候,草纸和答题纸都被送了过了!接着没让李杰等太久,就有士兵举着考题走了过来,于是李杰赶紧抄题!题目抄写下来,李杰先是整体的将所有的题目看了一遍,然后开始依次答题!</p>
这题目并不难,基本都是一些常见的宋律条文,并没有多少比较偏的,这些李杰早就铭记于心,于是下笔,开始在草纸上作答!到吃午饭的时候,李杰早已将前面关于刑律的题目答完了,正在考虑那个实际应用的案例!</p>
这案子并不算复杂,李杰看了两遍,就有了一些眉目!正好这时午饭送来,于是李杰将考卷和草纸收好,开始吃饭!吃完饭之后,李杰还上了个厕所,接着才回来开始答题!</p>
这案子很简单,首先,是有张超、李然、宋方三位好友,生活在城南,三人是邻居,其中张超有一个漂亮的小妾,和李然经常眉来眼去,虽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问题,但这是因为张超一直在家没有给李然机会!为此事,张超还和李然吵了一架,让他不要骚扰自己的小妾!两人闹得很不愉快!</p>
这天张超遇到了贵人,这人是张超远房亲戚,在当年落魄的时候,是张超的父亲接济了他,不但救了哪人的命,临走的时候还给了那个人一个金手镯,让他去做生意。而临走的时候,这人跪在张家门口,对着张超的父亲大声喊道:“吾今日落难于此,承蒙张大哥收留,救吾一命,并赠吾黄金,吾在此立誓,它日待吾出人头地,必报张大哥今日之恩,汝救吾性命,吾必以命报答,汝赠吾黄金,它日百倍还之!”说完之后,这人才起身离去!</p>
这人离开以后,十几年没有任何消息,张超一家人早都忘了这件事情,前几年,张超的父母相继离世,也不见这人的踪迹。谁知道,就在张超送走了父母的第三年,这人突然出现!只见他一身锦缎,行走还有仆人相随,显然和当初的落魄、狼狈,有着天壤之别!</p>
这人来到张家的铺子,这才发现当年的恩人已经离世!于是这人便将这恩情转移到了他们的儿子张超身上!于是,在拜祭了张超的父母之后,这人便将张超认作义子,还送张超一百两黄金,作为回报!当年张超的父亲给这人的手镯也就不到一两黄金,而现在这人送给张超百两黄金,这可是真正的百倍还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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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超是个老实人,得到了百两黄金,也不知道怎么花,除了给自己找了个当地青楼的红牌姑娘作为小妾之外,倒也没有挥霍那些金子!把剩余的黄金放在家里,张超总觉得不安全,于是灵机一动,张超就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偷偷的将那些黄金埋在了父母的坟头!</p>
这件事情没有人知道,几年来倒也相安无事!当初张超的干爹给了张超百两黄金,张超买小妾花了十两,又给自己留了十两花销只用,把剩余的黄金埋在坟头,也算是安全!</p>
一两黄金,等于十两银子,等于十贯铜钱,等于一千玫铜钱,一个普通家庭,一天的花销也就几个铜钱!而张超本身还有些家产,就算没有这些黄金,也能养活一家人,现在有了这些黄金,生活自然过的很滋润!</p>
就这样过了几年,县城的一家首饰铺子转让!这铺子是县里唯一的首饰铺子,虽然不大,但是生意却不差!这铺子原来的东家,是一队老夫妻,他们唯一的孩子前些年参军打仗,战死在了边界!而现在老人年事已高,又因为无人继承这铺子,所以打算低价转让这铺子,老两口准备去乡下养老!</p>
这老人平日里和张超倒也认识,张超对于这铺子的生意很是羡慕!知道老人要转让铺子,于是张超便找上了老人!经过和老人协商,老人愿意以以七十两黄金的价格,将这铺子转让给张超!</p>
七十两黄金,其实也就是七百两银子,七百贯钱而已!按说这铺子的价值超过了七十两黄金!可是老人两口子急着回去,再加上黄金的实际价值,要比官方定价高不少!还有就是张超和这老人的关系不错,最主要的是,老人已经在县城转让了一年多,根本没有人接手!就因为这一系列的缘由,老人才决定,就以七十两黄金的价格,将铺子转让给张超!</p>
和老人谈好了价钱,张超便回到家中,等到了晚上,趁着夜色,张超起身,那着工具,悄悄的出门,前往父母的坟头,准备挖出黄金,接手那老人的铺子!结果却一去不复返!</p>
到了第二天,张超的另一个好友宋方带着媳妇,来张家寻找张超!在张家门口,一边呼喊张超的正妻开门,一边询问张超是否在家!结果张超的夫人开门之后,就带着宋方前往西院,也就是张超小妾住的地方寻找张超!</p>
因为张超已经很久没有在夫人金花的东院下榻了,所以夫人金花的心情不好,气冲冲的带着宋方来到了西院!结果却发现了那小妾和李然赤身**的躺在一起!发现了这丑事,金花倒是有些暗爽!出了这种丑事,这小妾肯定会被侵猪笼,这样什么仇都报了!</p>
可是,自己的相公不在这里,又会在哪里呢?想到了这里,金花心中有些担心!作为张超的原配夫人,金花自然知道他的丈夫昨晚去干什么了!刚才他还以为,相公取回金子,到西院睡觉了,可是在这里却没有找到他的丈夫,因此金花不由得有些心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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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在宋方的帮助下,金花、宋方以及宋方的妻子贾氏,还有张超的儿子张罗,一起动手,先将那个不守妇道的小妾和勾引人妾侍的李然绑了起来!按照当地的乡规,这两人是要被侵猪笼的!</p>
将这一对奸夫淫妇绑了以后,金花赶紧和儿子一起寻找张超!结果找了三天,却接到衙门通知,在城外的河边上,找到了张超的尸体!家里顶梁柱倒了,对于金花来说简直就是晴天霹雳!</p>
接下来,金花便带着儿子准备去衙门!在金花看来,自己的丈夫,一定是被那奸夫李然所杀死的!他们要去衙门给张超讨个公道,还有就是将被李然抢走的金子找回来!</p>
案情基本就是这个样子,下边还有,到了衙门以后,金花、小妾、李然、宋方以及宋方的妻子,所说的供词,呈现了出来!首先,是金花带着儿子,状告李然杀害了张超!毕竟张超出事之后,却在张超小妾的房间,在床上将李然抓到了!如果不是他杀了张超,那么他怎么会知道张超不在家,跑来和小妾私会,这理由很是充分!</p>
结果李然死不承认,并说,他之所以知道张超不在跑来私会小妾,是因为他早就和那个小妾约定好了,只要张超不在,小妾就会在张家的后门口,挂一个红灯笼,自己就会跑来私会小妾!</p>
随后,传来小妾,经小妾证实,李然说的约定确实存在!原来,小妾当天晚上,见张超快三更了,还没有过来,就知道张超不会来了,于是悄悄的在后门口挂了红灯笼,将李然叫来私会!</p>
原本有个嫌疑人,结果证据不足,关键是没有在李然家中找到那些丢失的黄金!于是案子变得有些棘手!到了最后,李然想起了宋方,便大声嚷嚷着,说是凶手是宋方,要不然为何宋方会在张超失踪的第二天一早,就来找张超!显然是作贼心虚,跑来掩饰自己罪行的!李然或许是为了脱罪,狗急跳墙胡乱攀咬,但是他说的确实算个疑点!</p>
于是,宋方夫妇就被传来衙门!经过询问,宋方说他是因为妻子有了身孕,一个早跑来找张超庆贺,整个碰到了张超失踪的这件事情!而经过查验,宋方的妻子确实怀有身孕,这样一来,宋方来找张超的目的就能勉强解释通了!</p>
原本,这个案子,宋方已经没有嫌疑了,结果张超的儿子突然说了一句:“这么说,宋伯父来我家之前,是不知道我父亲不在家的,那么宋伯父为何叫门的时候,却喊的是我母亲,而不是我父亲?”这一句话出口,在经过金花证实,当初宋方的确喊的是金花,而不是张超!这样一来,原本没有嫌疑的宋方,却成了嫌疑最大的人了!</p>
这就是整个案情,也就是这次律法考试刑律应用的考题!题目最后要求,找到丢失的黄金,找出真凶,并参照律法,审判惩治凶手! 到了第四天,早上洗漱完毕,吃过早饭,李杰开始坐在考棚中一边研墨,一边调整自己的状态,今天的考试,考的是刑律。有些人以为刑律,就是法律、法规,其实不是的,在宋朝,在科举中,所谓的刑律考试,其中,律,指的就是宋朝法律法规的各种条文,以及各地区的乡约等等!而刑,指的是刑罚,也就是根据实际,结合律法,做出相应的决断或者判决,或者说是判决!</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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