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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十四岁犯法

听到手机解锁的声音,俘虏浑身一颤。 他好奇地滑动手机桌面,点开相册,饶有兴趣地翻看着一张张女孩和家人的相片。 “厉害,这就是所谓的‘手机’吗?” 除了日常的美食照片,手机里还有许多诸如旅游、生日、野餐的记录。 可惜,罗贝尔还没全部翻完一遍,手机就因为电量不足自动关机。 在这个蛮荒的时代,不可能有充电的地方,没电就是彻底没电了。 “有什么想说的么?” 对于他的询问,俘虏发出“呜呜”的声音——她的嘴巴被人堵住了。 马克福兄弟不愧是经验老道的巫师猎人,已经深得巫师审判的精髓——不给对方辩解的机会。 到此,罗贝尔才有闲心观察对方的装束:一件黑色短上衣,老土的格子过膝裙,华而不实的耳坠,其中一只耳坠被扯掉,血液从伤口一直流到领口。 他猜这不是马克福兄弟干的好事——如果是他们,应该把两个耳坠都扯掉。 他没有动绑住对方的绳子,而是谨慎地用自己的简陋权杖——每位教士的必备装饰——挑开了绳子的系头。 随着绳子落地,头套挑开,是个十几岁的黄毛丫头,戴着一副没有度数的平光镜,小脸上满是愤怒和恐惧。 他把头套套回对方头上,默默捡起了绳子,作势要再次给她捆上。 “呜呜呜呜!” 但这一次,对方没有任人宰割,反而爆发出比方才更巨大的力量,硬生生撞开了后者的手。 罗贝尔吃痛之下放开了手。 相同年纪的少年少女,往往是女方发育成熟的更早,平日里没人敢对罗贝尔这个神甫动手动脚,今天他终于知道女人打人有多疼了。 “嘶……” 女孩急促地喘了几口气,甩掉蒙面巾,对着罗贝尔娇声呵斥道:“把手机还我!” 罗贝尔暗骂一声,把手机扔还给女孩,转身向阳台走去。 女孩不顾自己被绑死的身体,滚动到手机旁,用鼻子按下电源键。 没有反应。 她不甘心地再次按了几下。 确实没反应。 “我这可没地方给你充电。” “哼,我还有充电宝呢。” 她摸了摸外套的口袋,脸色变得很难看。 罗贝尔背对她负手而立:“哈,我猜猜看,被马克福搜刮走了吧?” “还有,不要试图爬出去,这家旅馆的地板到处是倒刺,想必你也不希望娇嫩的肌肤被倒刺刮烂吧。” 言毕,刚刚试图偷偷爬出房间的女孩气鼓鼓地放弃了计划。 罗贝尔说得对,她自小养尊处优,不可能冒着皮肤受伤的风险逃跑。既然逃跑的计划暂时搁浅,女孩决心用现代人高超的语言艺术来说服对方。 她清了清嗓子,扫视这间写满了贫穷的屋子,得意地哼了几声。 “你就是他们提到的那个好说话的神甫?没想到居住在这么寒酸的地方,还不如我家的狗窝呢。” 罗贝尔环顾乱糟糟的客房,虽然很不痛快,但不得不承认,他的房间好像真不如狗窝干净。 算了,狗窝就狗窝吧,不耽误他学习神学就行。 “我的脑海里装满了这个世界不存在的知识,我的父亲是工程师,他教过我怎么用水推动机器,怎么用,放了我,我就把这些知识全部教给你!” 女孩高傲地挺起胸脯。 “有我的帮助,肯定能赚大钱!” 按照她的设想,对方此时此刻应该纳头便拜,把自己当作上帝赐予的神人好好供奉起来。 但对方只是敷衍地点头:“嗯,挺好的,还有吗?没有的话我要把你送去审判所了。” 女孩:“……” “慢着慢着!美色,我还有美色!” “神告诫我们,节制色欲,神甫不得结婚,美色没用,还有别的活吗?没活说我就走了。” “等等等等!”女孩咬牙切齿。 td,你小子,真是油盐不进呐。 “我,我会写汉字,可以给你当助手。” 罗贝尔眉头一挑。 最近佛罗伦萨的商人炒作了一批新的热点,其中之一就是神甫的手写经文。不少附庸风雅的富户因此找他求取手写圣经,他每天要耗费半天时间抄书,实在忙不过来。 “你会拉丁语么?” 女孩瘪着嘴巴:“我要是会说,就不会被抓来这里了。” “嗯。”罗贝尔颔首,“你多大了?” “……还有三个月十五岁。” “十五岁?”罗贝尔喃喃自语,“十五岁了连拉丁语都不会写,像你这种人在我以前的神学院可是要被轰出校门的。” 女孩的脸颊肉眼可见的鼓了起来。 “罢了。”罗贝尔摆摆手,“有总比没有好,去换身干净的衣服,我带你去见主教,托他给你办个修女的身份,以后替我抄书吧。” 女孩不情不愿地“哦”了一声。 半小时后。 “哎呀,你能不能背过头去……” 狭小的房间响起局促的声音。 罗贝尔不耐烦地拉上一层布帘,用翻开的福音书盖在脸上:“要我说多少次我没有偷看。再给你一分钟,换不完衣服就送去烧死了。” 又半个小时后,女孩终于换好了衣服,而罗贝尔已经盖着福音书打起了呼噜。 她脱掉了到这个世界之后从来没换过的运动校服,换上了一件灰绿色连衣裙,还裹上了顶农妇的头巾。 只是轻轻迈出一小步,她就能清晰地感觉到粗布正在刮擦大腿,她忍不住埋怨道:“难受死了。” 罗贝尔从睡梦中惊醒,一把扯掉了脸上的书。 “这是老板娘女儿的衣服,别看我,我只有这一身黑袍子,没有多余的借给你。” “哎,算了。”女孩唉声叹气。 她不自然地迈出脚步,每一步都分外艰难。粗糙的衣物摩擦娇嫩的肌肤,从诞生至今,一向受父母宠爱的她第一次知道衣服竟然可以糙到这种地步。 出师未捷身先死,还没来得及做些什么就差点被误会成女巫烧死,现在不得不给一个看起来工资都发不出来的穷神甫打工。 想到这里,泪珠在女孩的眼眶里打转。 难道这辈子要默默无闻地客死异乡了吗? 女孩一脚高一脚低地走下楼梯,委屈的泪水喷涌而出:“呜,爸爸妈妈,我想回家……” 她趴在旅店的门柱上低声抽咽。 且不论女孩的悲伤恸哭。 就在距离不过十米的吧台,罗贝尔斜坐在店主前冷眼遥望女孩哭泣的背影。 店主大叔端来两杯严重兑水的麦芽酒,用肩膀顶了顶罗贝尔的后背:“喂,你不去安慰一下?” 罗贝尔被他顶得生疼,抢过那杯酒水:“安慰什么,神甫的职责没有任何一条叫作哄小孩。” “别那么绝情嘛,人家好歹是个小姑娘。”大叔伏在他耳边低声说道:“我看她脸蛋和身材不错,是个好苗子,还带点异域风情。你也年纪不小,不能一直住在旅店吧,干脆,你用你那一大袋子杜卡特买一栋小房子,把她娶回家,不就得了。” 罗贝尔用见鬼的眼神看了他一眼,看得后者满身不自在:“怎么了嘛,我和我老婆就是十四岁结的婚,十五岁生的第一个儿子,蒙主保佑,至今幸福美满。” “科洛弗店长,我来为你科普一下天主教条:首先,公教禁止修士结婚。其次,哄骗修士破戒,需要处以十五日苦役——结账。” 他丢出两枚铜币,端走了另一杯麦芽酒。 店长大叔疑惑地挠挠后脑勺:“不能结婚?那主教家里藏着的那几个女人是啥?” 罗贝尔的声音远远传来: “那是他的三个老婆。” “嗯……嗯?” 店长陷入了凌乱。 罗贝尔递给女孩一杯酒水。 “给。” 她抬起哭得通红的眼睛,接过酒杯猛灌一大口,剧烈地咳嗽起来。 冷知识,安科纳当地的法律规定:女人与孩子不能饮酒。 再一个冷知识,虽然法律条文繁琐得令人发指,但是没人举报就不算犯法。即使被举报了,罗贝尔也能反手把举报者丢进监狱——就凭他是神职人员。 神职人员抓捕异端分子不需要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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