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不? 当强权不听你说话的时候,你还解释什么呢? 有人会在乎吗? 马车很大,大的能装下两个人。 马车又很小,小的只能装下两个人。 “程大人” “叫程叔。” 呃,混世魔王,程咬金,名不虚传! “程叔!” “哎!” 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还能不能愉快的聊天了? 李福觉得自上古传承下来的谦谦君子,六艺五德,是不是少了一样。 六六才对嘛! 程咬金从来都不是个安分的人,家族世代为官。 隋末跟随李密,瓦岗起义,后降于王世充,又败王世充,妥妥的良禽。 当然,这都不关李福什么事。 李福最想问的是。 “程叔,我又不是反贼?你抓错人了?” 程咬金直直的看着李福,半晌,才开口道: “不会错的。反贼早就抓完了,俺就是专门出来接小王爷的。” 接我?准确的来说,接的应该是李代吧! 听刘静说过,这李代并不受李世民待见啊! 丢就丢了呗,还接他干嘛! “程叔,我看就没那个必要了吧!我一个人,挺好的。不如你放我走,好不好?” 程咬金直勾勾的看着李福。 “小王爷莫非真以为,刘静将你困在那间小院,就没人知道吧?” 刘静? 程咬金的话,让李福大惊失色。 却又很疑惑。 既然已经发现了刘静,为什么不抓他。 李福不相信,秦王府的人,不知道刘静在昨天,已经离开了长安城。 程咬金看着满脸疑惑的李福,笑着解释道: “刘静夜闯前太子府,带出来不少东西。俺本可以将他当场击杀,不过,俺把他放了。” 说完,还嘿嘿笑了两声。 “小王爷知道俺为什么要饶他一命吗?” 这还用问吗? 放长线钓大鱼,很难理解吗? 不过李福不打算揭穿程咬金的计谋。 否则打了程咬金的脸,程咬金反手就送他一双小鞋,那就得不偿失了。 李福的情商,可没那么低! “那是为什么呢?” 无论是语气还是表情,必须和白痴一致。 并且,比白痴还要真诚。 这才是影帝级的表演。 果然,程咬金大为高兴。 “那是因为前太子还有不少手下,隐藏在暗处。” “俺需要刘静,一个一个的帮俺找出来。俺自己去找,太麻烦了。” “现在有刘静在前面引路,就容易的多了!” “可现在刘静。已经离开长安了啊!?” 李福还想知道一些其他的消息,便继续说道:“要不程叔你派人,把他抓回来!?” 程咬金笑了。 “这两日已经抓了不老少,长安城里最多剩下臭虫三两只。所以,小王爷送刘静离开长安的时候,俺也去送了,小王爷你没发现吧?” 发现个鬼。 李福为刘静感到悲哀! 聪明的人莫非都好自以为是? 还没发现兵丁把守,渔网的网眼很大吗? 城里的鬼抓完了,这是要抓城外的鬼啊! 刘静啊刘静,你聪明一世,恐怕从没想过自己会变成火把。 温暖了别人,也照亮了自己! 太可怜了! “既然聊到刘静了,那俺得问问小王爷,刘静他这是要去哪?” 还真要跟着刘静,走一路,抓一路啊! 李福很不想说,可是自己不说,程咬金就不知道了吗? 刘静那根火把那么亮,什么东西看不见! “你们不是一直监视着刘静吗?他去哪,程叔你会不知道?” “不知道,俺的人,只埋伏在光福坊外围,院子里,你们聊了什么,俺可不知道!” 这样啊!李福觉得程咬金没必要骗自己。 只犹豫一瞬,便开口言道: “刘静他说他要去泾州,找他的弟弟。” “泾州?他弟弟?” “嗯,刘静他有个亲弟弟在泾州当兵。” “哦?他亲弟弟还是个当兵的!?” 完了,自己肯定是多嘴了。 李福觉得有种出卖朋友的感觉。 不能这样,多少应该说些对刘静有好处的话,否则,就真的是出卖朋友了。 “刘静他爹,就是在泾州和突厥人打仗,阵亡的。所以他弟弟去泾州当兵,是给他爹报仇的。程叔你可别瞎想啊!” 程咬金眨了眨眼睛,嘴角一翘,笑道:“俺想什么了?俺什么也没想啊!俺一直都在听小王爷说啊!?” 完了,真的是说的越多,错的越多。 这哪是后世小说里描写的混世魔王,这根本就是头狐狸魔王嘛! 本来就是,身处官场,傻子能行? 更何况,程咬金可是经历过四代君王的。 隋炀帝、李渊、李世民、李治。就连武则天,一代天后,都没动他一下。 一生荣华富贵,活到七十七岁,还是寿终正寝。 能做到这一点的,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历史上,又有几人? 程咬金才真是政治上的常青树,生活里的不老松! 李福很伤心,在一千四百年前的老狐狸面前,李福觉得自己就是只蝌蚪,连腿都没有,只配张着嘴吧唧,其他的就别想了。 马车咯吱咯吱的驶进了秦王府。 李福自家人知自家事。 假的就是假,永远不会变成真的。 只希望李世民果真如历史所说,是一代名君,能够听他解释。 不至于一上来,就把他咔嚓了。 在忐忑不安中,李福见到了让人敬仰一千多年的天可汗,一代天骄---李世民。 跪伏在李世民面前,李福的身体抖如筛糠。 李世民的气场,实在太强大了。 仅仅只是坐在那里,无形的压力便向李福,滚滚压来。 根本容不得他胡思乱想,李福唯一能想到的,就是希望这场会面,快点结束。 “怎么不说话?” 说什么? 李福面对李世民的提问,彻底麻爪了。 一说就露底,一路上被程咬金都快抠了个底掉,就差袒露了,更何况对面坐着的还是李世民。 “你不说,那本王来问你好了。” 李世民放下手中的书,转头注视着李福。 “你是谁?为何要冒充吾儿李代?他,现在在哪里?” 李福听了李世民这话,身体反而不抖了。 既然李世民都知道了,那是死是活,还不是李世民一句话的事。 又有什么好害怕的呢? 突然直起身子的李福,反倒把李世民吓了一跳。 像,真是太像了! 要不是早知道面前的是李福,不是他儿子李代。 李世民都有可能把李福认作儿子李代。 “秦王殿下,小人名叫李福,齐州人氏” 李福讲的很详细,很细致。 细致到,偷食了佛爷的贡品,拐跑了寡妇家的鸡,都讲的一清二楚。 就怕说得少了,引起李世民的误会,那就是不背伞玩空降,碎碎平安了。 “李代小王爷,是被一个叫许世通的人带走的,至于去了哪里,小人也不知道!” 总算是说完了,平静下来的李福,居然放肆的打量起李世民来了。 首先映入李福眼帘的就是一米八几的身高。 这个子,即使放到现代,也是妥妥的帅哥一枚。 这时的李世民虽然已经二十九岁了,身体略微有些发福。 但是依然给人强壮的感觉,压迫力十足。 胡须自耳边,浓密的向下生长着,直达腰腹。 眼睛不是很大,眼角略微上扬,但炯炯有神。 眉间很宽,额头饱满丰盈。 大而圆润的脸庞正中央,挂着犹如悬胆一样的大鼻子。 鼻子很大,真的很大。 李世民正甄别着李福的话,却发现李福居然光明正大的打量自己。 顿时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小家伙,胆子不小嘛! “刘静走的时候,是你为他送的行?他有没有留下什么东西?你们的关系,好像不一般嘛!?” 什么意思? 真把我当蚂蚱,硬和刘静栓一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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