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我要一碗米粉,多加点辣椒!” 卖米粉的是一对老年夫妇,见状就扯着乡音道:“大娘,你不是本地人吧,我们这里没有辣椒咧——” “那有酸菜吗?” “也没有酸菜。” “有蒜吗?” “没有蒜。” 杜仲怒了,一拍桌子道:“那你们有啥?” “米粉啊,青菜汤米粉!” 杜仲倒地不起,心想还不如饿死算了。但随即她又想起来,身上没零钱,一会儿吃了米粉也不好付,就准备站起来去找钱庄。 “你吃不吃咧?不吃还问这问那的!吃不起就直接说嘛,真是的……” 走了几步的杜仲站住身,心想要不要回去给他们的青菜汤里下点药呢,要不要呢?就卖个青菜汤还这么嚣张,哼,等她换了银子,看她不用银子砸烂他们的摊子! 不想,让杜仲气馁的是,小镇子上压根没有钱庄!大伙儿连银子都没见过几个! 最后没法,她选了镇上最大的一家饭店,坐在油乎乎的凳子上,叫来小二,准备点几个菜好好慰问一下五脏府。 鉴于刚才了解到的情况,她首先开口问道:“小二,你们家最贵的菜是什么菜?” 小二面无表情地往黑乎乎的帘子后面大吼了一声:“老张,今天有没有野鸡?” “没有!” “哦,我们最贵的菜是野鸡,不过今天没有。你还要吃点啥?” 杜仲心想还好没有,在山上的时候她天天吃野鸡,还真吃烦了,“那你们还有啥?” “老张,今天有啥菜?” “辣椒炒肉,蒸茄子,豆角炒肉,炒青菜,哦,还有一个煎鸡蛋。” 杜仲心里哀叹一声:她这还是第一次遇到想花钱没地方花的情况。 “有酒没?有茶没?有卤菜没?” 那小二不耐烦了,瞪着杜仲道:“客官,你到底要吃什么?” “都要都要,把你们最贵的都点上来,我都要!” “你要一边喝茶一边喝酒?” “呃——如果我都要的话,你给算算要多少钱。” “哼,付不起钱就少买点!——一共三百四十一文,就一百四十文吧!”小二合上账本,抬着下巴,就等着她被吓一跳。 这年头,三百四十文可以买三四十斤大米,够一个人吃一个月了! 杜仲的确被吓了一跳!买那么多才三百多文,一两银子一千文,要是她拿出来一张一百两的银票,老板会不会揍她? 没法,她还是直接叫出了掌柜,告诉了他实情。那掌柜上下打量了杜仲好几回,心里猜想这人看起来跟个老太婆似的,怎么身上有这么多银子?莫不是银票是假的?这是个强盗?她在故意耍他们? 最后还是店老板见过点世面,认出那银票是真的。但是他也换不开,最后想了个办法,找了辆马车送杜仲去县城,然后去钱庄换了银子以后再一起付钱给他。 杜仲拍着大腿赞叹,这实在是好主意,当老板的人就是不一样!这话把店小二给臊得,躲在门帘后不出来了。 两天后,杜仲出现在了这个名叫清湖县的县城。对,就这么巧,就是当年赛龙舟的青湖,只不过那湖甚大,她在南端,赛龙舟的湖州城在北端而已。 到了青湖,杜仲先去县城里上等的旅馆投宿,好好洗了洗一路的灰尘,然后去买了好几身中年男人衣裳——她还是觉得当男人方便。在去湖边看过了以后,她想反正没事可干,当年羡慕别人湖上泛舟,她不如来泛个过瘾,去湖上过段日子消遣消遣! 为了这个人生大目标,她做了充足的准备。干粮,青菜,作料,渔具,换洗衣裳,还去药店买了不少药材——具体的药她得自己配。 万事俱备,只欠一条船。这几天杜仲都在为了这个事儿打转,找中人,自己亲自去船行看,去码头打听,前所未有的热情。最后还真让她给找到了一条不错的。那船有大半丈宽,有两丈多长,七成新,是一户渔民去年才打好的。但是他娘子又要生了,而且老娘也身体不好,就准备回家种田,不打鱼了。杜仲见那船保养得不错,那汉子也是个憨厚的,就跟他讨教了很多湖上生活的法子以后,果断地用四十两银子买了下来。 船到手以后,本着低调的原则,杜仲还对船做了部分改装。首先,加个乌篷,里面加了一张小床,一个柜子,旁边还有一套桌椅。另外就前板上放了张小几和小椅子,旁边还有炉子和锅碗瓢盆等,后板上擦得干干净净,就放了张毯子,完事。 在清湖县混了一个来月,当地好些人认识一个外地来的杜老二:一个落魄文士,应考无门,家道中落,薄有资产,为人豪爽大气,准备一个人去湖上打渔生活。卖乌篷的,卖渔具的,卖桌椅的木匠,甚至卖菜的,都跟杜仲很是熟稔。杜仲一个人不想吃旅馆里的饭菜时,也不时买点小东西到这些人家家里去蹭饭。其中她跟木匠阿三甚是相得。出发的前一天傍晚,她又拎着一条猪肉来阿三家了。 “阿三阿三!你在家么?我来蹭饭!”杜仲大声敲门,毫不忌讳。 阿三娘子听到了,赶紧叫他们的小儿子狗仔过来开门。狗仔正好八岁,最近换牙,门牙全部失守,偏他又爱笑,一笑就是一口风。 “杜叔,你来的正好,我娘正准备淘米下锅呢!” 杜仲把肉递给他,顺便揉了揉他的一头黄毛,傲娇地道:“那是,也不是看看你杜叔是什么人,能掐会算!这叫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嫂子,多放点米,晚上你给我们做红烧肉吃,我要多吃碗饭咧!” 阿三嫂跟阿三一样,都是爽利大方的人,闻言嗔了他一句道:“啧啧,这条肉怕是有两斤多吧,你钱烧得慌!你没看见你三哥?他去叫你了,说你明天就出湖,今天叫你过来一起吃饭!——你说你啊,叫你搬过来住你也不搬过来,一个人住什么旅馆,钱烧得慌!” “嫂子,你就别念叨我了,我这不没娶亲吗,等娶了亲就老实了。哎,我三哥走的哪条路?” “不用去找他,一会儿他找不到你就自己知道回来了!晚上你除了想吃红烧肉,还想吃什么?” 杜仲一把捞起朝她跑过来的阿三家的小女儿,四岁的猫仔,弯着腰挠得她咯咯直笑,也笑着大声回三嫂道:“随便,你做啥我吃啥!” 跟孩子玩闹可以,但是不能让他们太近身,怕碰到胸,戳穿了她的女儿身份。 话说,当个大姑娘真的是很不方便。不要说这样跟人称兄道弟,就是抛头露面都有人说三道四。要是大伙儿知道要出湖的是个大姑娘家,估计不但什么都不会卖,还会直接送她一个猪笼,浸了吧。 几人正说笑着,阿三回来了。 “杜兄弟,我刚去找你呢,没想到你还快一步,自己就过来了!” 杜仲哈哈一笑,拉着脚下的猫仔道:“三哥,那是我自觉,不用你叫,我自己就过来了!” 三嫂见三哥回来了,二话不说,直接把他拎着进了伙房,要他帮忙烧火做饭做菜。 这就是杜仲为什么喜欢来阿三家最大的原因。阿三和三嫂感情非常好,两人从来都是有说有笑有商有量的。三嫂做饭阿三就去烧火,三嫂去洗衣服阿三就扫地,三嫂教儿女阿三就在旁边附和,要是阿三在做木工,三嫂就在一旁帮着递木头。杜仲第一次见到他们的时候,就是阿三在弯着刨木头,刨完了一根,他头也不抬,下一根就到了他手上,等他刨完了手上的,就看到地上整整齐齐地按长短和功能放了一堆刨好的。然后他捶钉子她就递钉子,弄好了一个她就放在一旁…… 杜仲觉得他们的劳作仿佛跟街头玩把戏的一样,让人看得眼花缭乱目不暇接,然后一会儿,一把结结实实的小椅子就完成了! 晚上躺在床上,杜仲想了很久,最后得出了结论:这才是她想要过的日子——找个男人你唱我和,一起平凡地劳作,挣点小钱养家,再生一两个儿女…… 可惜孙遇不可能会是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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