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晓晓低头轻吐了一口气,闭眼接受了这个事实,社畜就这点好,接受能力超级强。不强又能怎样?难道想回就能回去?
此时,她们母女刚进京,被渣爹安置在了小乡村。好在,还来得及改变蒋笑笑悲惨的命运。
只是,翁氏看上去瘦弱单薄,脸上没半点血色,难道已经病重了?也难怪,劳累多年怕是早就伤了根基,渣爹的背叛又伤透了心,硬撑着也是舍不得丢下她罢了。
“娘,您歇着,我去做饭。”
“笑笑,娘没事儿。”
翁晓晓不由分说地把翁氏推坐在板凳上,自己去了厨房。她娘姓翁,以后跟着娘的姓倒是说得通,名字的发音相似,就这么含糊着叫吧。
生火做饭,原身是做惯了的,仿佛带着肌肉记忆似得,翁晓晓这个没有在农村生活过的人,做起来竟也顺手。
院子里有颗枣树,枣子已经青红相间,翁晓晓打了几个下来,洗洗,丢进了粥里。
看着嘤嘤火焰,翁晓晓无奈苦笑。
她好像从来都没得选择。大学的专业是调剂的,不喜欢。工作是家里人千方百计找关系才落实的,稳定却看不到希望。
在原本爹疼娘爱的世界都没活畅快,如今穿成了这样艰难的身份,要怎么办?
她虽然熟悉整本书的剧情,但是关于小丫头生活的情况,书中只言片语也没有。这角色比路人甲也强不到哪里去,她这金手指近乎于没有。
脑中的信息也只知道,这个小村落离京城几十里,每个月原身都要步行半日到国子监,又要在国子监外站半日,才能拿到那屈辱的生活费。
想改变命运,说白了就是要自力更生,摆脱掉对渣爹的经济依赖,彻底远离他,不进他的家门。
翁晓晓回忆了一下家里的积蓄。上京的盘缠是卖了老家的房子跟地凑齐的,当时共得二十一两银子。除开一路的花用,到京城时,手里就剩下了十三两。
渣爹就给了这套房子,置办最基本的锅碗瓢盆、被褥,又花去了二两。手头最后的十两银子,再苦再难,即便她自己病重,翁氏也不肯再动用,说要留给蒋笑笑做嫁妆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只是她永远都不懂,蒋笑笑需要的不是这个嫁妆钱,而是她作为母亲能健康地陪在她身边,护她长大。
枣子都快熟了,已是深秋,再过不久便是寒冬。
家里没有厚被褥,娘俩没有厚棉衣,北方的天寒地冻,翁氏熬不过去,她一个孤女也难活下来。
想活下来,那就只有离开这个封闭的村子,进京。
进了京城才能找到赚钱的机会,哪怕绣个帕子也能赚几文钱。还要给翁氏看病,即便治不好,总要尽尽心,让她走好最后一程。
无论如何,她是绝对不会去渣爹那里摇尾乞怜的,离开这里便要与他断个干干净净。
等再见面,便该讨讨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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