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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人人不知面何处是吾乡(六)

我七岁时被交由姑妈来带,但是我对于母亲的爱,从来没淡过。 我的母亲,是一个虔诚的信徒,或者说,她所信仰的不仅仅是宗教,更是一种超越凡人理解的神圣力量——神。然而,小时候的事情我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唯有母亲那苦涩的一生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我听哥哥说,她在人生的最后时刻遭遇了不堪入耳的侮辱,最终选择了自缢来结束自己的痛苦。 我常常在梦中看到母亲对我微笑,但她的面容始终模糊不清,或许这只是梦境中的虚幻景象罢了。每次醒来,我总是努力想要回忆起她的模样,却无能为力。怒头河流域分布着众多神庙,而我也一一前往为母亲祈祷。我希望无论她身处天堂还是神的转世葫芦之中,都能过得安好。我祈求下辈子她能出生于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享受平平淡淡的幸福就足够了。 在我们这个地方,香火最旺盛的神庙便是拜里森大神庙。哥哥告诉过我,正是拜里森的大酋长——汗·拜里森,让我们家破人亡,父母惨死。尽管如此,我依然决定前往这座神庙,只为给母亲带来一丝安宁和祝福。 一年前,我独自一人去了。 在山的阳面,拜里森家族挖掘出了一个小小的湖泊,而拜里森大神庙则建立在了这片湖泊的前方。这座神庙占地面积超过两万平方米,但实际上却只有几个主殿。尽管如此,它仍然显得非常气派和宏伟。 大门上雕刻着许多人、鬼和神像,虽然我并没有阅读过关于拜里森的神话故事,但我曾经从别人那里听说过一些相关的传说。因此,我猜测门上刻画的可能就是拜里森弑父救民的故事。走进神庙内部,可以看到五个气势恢宏的殿宇错落有致地分布在五个不同的方位上。其中,正中央的殿宇是拜里森成就大神主之名后所建,里面供奉的神像也是我最为熟悉的形象。 此刻,神庙内人头攒动,热闹非凡。我心里清楚,这些人中大半都是姓拜里森的族人。走进主殿内,在神像前最近的地方,有几个被围栏围起来的蒲团,想必只有拜里森本家的人才能够使用它们。令人惊讶的是,尽管人数众多,但整个空间竟然鸦雀无声,一点噪音也听不到。周围的人们异常安静,只能听到轻微的呼吸声和叩头声。这种庄严肃穆的氛围让我不禁心生敬畏之情。 石砖经历过无数岁月的摩挲变得非常光滑,冰冷的触感从指尖传来,让人感到一丝凉意。那青黑色的石头看上去就像是被鲜血浸染而成,透出一种神秘而庄重的气息。我缓缓抬起头,目光落在宏伟的神像上,它高达数十米,矗立在大殿中央,给人一种威严的压迫感。神像拥有六臂三头,每一只手臂都紧握不同的法器,仿佛展现着神明无尽的神通和力量。这样的形象,正是人们心目中神明应有的模样:神通广大、多臂多脑,令人敬畏有加。 然而,在我的眼中,这尊神像却显得异常狰狞。那三张面庞虽然庄严肃穆,但眼神中透露出的冷漠与疏离,让人心生畏惧;六只粗壮的手臂各自握持着不同的法器,看起来充满了攻击性,仿佛随时准备惩罚那些冒犯神明的人。就在这时,原本安静的人群突然开始躁动起来,他们纷纷转头看向大殿之外,脸上露出惊讶的神情。我心生好奇,也跟着转过头去,想要看看外面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同时,我的耳边传来一阵嘈杂声,仔细一听才发现原来是周围的人们开始交头接耳起来。有人压低声音说道:“那是拜里森本家的大小姐,琼花·拜里森。”另一个人附和道:“哦,原来是她啊!听说整个拜里森家族只有她一个人是个好人。” “几百年前拜里森家族建造了这座神庙,并将自己视为拜里森大神主的后裔,真是无耻至极!现在有很多人都姓拜里森,凭什么他们敢自称为神的后代呢?” “别乱说,人家至少还给拜里森大神主修建了一座庙宇,而你们这些人又能为拜里森大神主做些什么呢?你们不也只能来这里拜拜而已嘛!” 随着众人的议论纷纷,琼花·拜里森缓缓走进了神庙内殿。我不禁好奇地打量起这位传闻中的拜里森本家大小姐。她的面容被面纱遮挡住了一部分,让人无法看清她的全貌,但从露出来的部分来看,应该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我难以判断出她的确切年龄,不过根据身材和气质等方面推测,她大概十八九岁左右。 她身穿一袭古色古香的衣服,就如同这个大殿里的其他女人一样,但仔细观察便会发现,她身上这件显然是特制的,不仅没有一丝褶皱,而且还一尘不染。虽然不清楚这种服饰叫什么名字,但从外观来看,它更像是一条裙子,只不过要比普通的裙子更厚实一些。 琼花·拜里森径直走到了最中间的蒲团处,然后慢慢地跪了下来,开始虔诚地祈祷着。我静静地站在一旁,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她的美丽和庄重深深地吸引住了我的目光,令我不由自主地陷入了沉思之中。 终于,琼花·拜里森结束了她的祈祷仪式,缓缓地站起身来,随后转身离开了这里。而此时的我才回过神来,望着她离去的背影,心中不禁涌起一股莫名的失落感。 看着她那窈窕的背影渐行渐远,我的脚仿佛不听使唤般,不由自主地跟了上去。直到出了神庙,我才回过神来,深吸一口气,鼓足勇气开口叫道:“等等!” 听到声音,她停下脚步,转过身,面带微笑地看着我,眼神中透露出一丝好奇和友善。 “您好,请问您是琼花·拜里森小姐吗?”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一些,但内心的紧张还是难以掩饰。 她微微点头,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是的,有什么事吗?” 我迟疑了一下,还是决定将心中的疑问说出来,“我想请教一下,关于拜里森大神主的事情……” 她似乎并不意外,轻轻一笑,“如果你有时间,不如去旁边的图书馆看看,哦,第二殿也就是西殿,我习惯叫它图书馆,那里有关于拜里森大神主的详细记载。” 说完,她再次转身离去,留下我站在原地,望着她远去的背影发呆。 那时,我心里有便两件事一直困扰着我。 第一件事是,如果我能再次见到琼花·拜里森小姐,我是否能从容地跟她讲出我的姓名,伊顿·伯因,据我了解我的姓氏来源于某位神的仆人,尽管我就读于怒头河区域隔壁的郭秋平原排名第一的郭秋大学,但关于我的身份我还是很自卑的。 第二件事是,我发现拜里森家族的人并没有哥哥描述的那么可耻,那时候哥哥还小,而母亲的死太奇怪了,汗·拜里森那么有权有势的人物不可能对我母亲,那样一个平凡的女人有想法的,可能是哥哥记错了吧!母亲那晚去讨要补偿的对象恰好也叫汗·拜里森,而且也有一个大庄园或者几个大庄园,毕竟怒头河可是有好几个拜里森家族。 我这么想的原因很简单,能养育出琼花·拜里森这样的姑娘来,汗·拜里森不可能是坏人,还有就是,哥哥一直说不出来母亲到底被埋葬在哪里,我怎么能不生疑呢! 一年后的某个上午,哥哥打来了电话。 “伊顿来参加我的婚礼吧!那些糟心事都过去了,我们的深仇大恨也结束了。”哥哥在电话里的声音很奇怪,开始讲到婚礼时很平静,到深仇大恨的时候则是很畅快。 “额,哥哥,什么深仇大恨,什么婚礼呀!”我实在是云里雾里的,只能求他把事情讲的仔细点。 等他把所有事情都跟我讲完,我首先祝贺他要成婚了,然后,我批评他利用琼花去恶意报复汗·拜里森。 这是我们第一次意见相左,我们大吵了一架,在我心里,琼花可是我的女神,我不忍她受到哥哥的利用和伤害,我跟学校请了一个月的假,准备去参加哥哥的婚礼以及拜访一下琼花。 怒头河刚结束了一场大暴雨,可我到的时候又赶上了另一场暴雨。 是哥哥来接我的,他脸上有许多淤青,我心里还有气,没和他多说几句话。还有我未来的嫂嫂,她是个很艳丽的人,衣着也很暴露,而且她看上去比二十岁的哥哥大许多。 当夜,我拉住了准备回房间的哥哥,“休坎·伯因,你让琼花爱上了你,你却在利用完她后跟另一个女人结婚,我真的看错你了。” 哥哥无所谓的笑了笑。我们是亲兄弟,他这一笑我居然完全看不懂。 “伊顿,琼花·拜里森是拜里森家的人,这就决定了她跟我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曾短暂的爱上了她,可在相处的过程中,她自诩为神,其他人则是需要她的拯救,我跟她有距离感。”哥哥的话,我根本听不下去。 “休坎·伯因,你是个男人吗?敢爱敢恨都做不到,一开始如果只打算利用琼花,为什么要让她这么痛苦。” “你怎么知道她很痛苦呢!怎么你是认识她,还是去跟她交流过了。” 他这种无赖的样子让我更加生气,“一年前,我见过她。” 我刚想和哥哥讲我去拜里森大神庙的经历,他打了几个哈欠,“不早了,我要去睡了,你也赶紧睡,看你这么在意琼花·拜里森,明天肯定要去看她吧!今晚早睡,养好精神,然后让她嘲笑你可悲的姓氏吧!” 我没法反驳哥哥的话,看他进了房间,我冷哼一声后,洗漱完,只好回房间休息了。 第二日,一起床,外面还是跟黑夜一样,大雨一直没停,哥哥早早就去上班了。 嫂子在厨房玩着手机,看我醒了,给我端上早餐。 “听你哥哥说,你是个大学生?”嫂子也许是对我很好奇吧!我跟黝黑粗壮的哥哥完全不同,我生的很白净。 “恩,红酒小姐,我在郭秋大学读书。” “我这辈子还没见过大学生呢!”她得到我肯定的答复后,整个人显得很惊喜。 “红酒小姐你跟我哥哥是怎么认识的?” “我前几天还是在一家地下酒场里做脱衣舞娘,你哥哥把我工作的地方查封了,当晚我就找到他并痛斥他毁了我的生活,然后他就问我愿不愿意跟着他,我无所谓的,能有口饭吃,还能有点小钱去消费一下,跟着谁都一样。”她很诚实,说话的时候双手一直在上下翻动,完全不在意我听到脱衣舞娘四个字后的反应。 “红酒小姐,你这个名字?” “额,店里红酒贵啊!我从小就被老板收养,他给我取了红酒这个名字,而我没有姓氏,现在嘛!我跟你一样,姓伯因。”她满不在乎的说着自己的身世,可勾起的甜蜜微笑瞒不了任何人。 “红酒小姐,你是不是很喜欢我的哥哥,虽然你们认识的时间并不长。” “我呀,风风雨雨的见惯了,有钱人和没钱的人也见得多,不过,我第一眼看到休坎的时候,我觉得我还是很喜欢他的,我不清楚这是不是爱,我都说了嘛!无所谓的,只是跟着他讨生活。”她接过我的餐盘,“伊顿,你哥哥说如果你想去见那个琼花就跟我说,我会开车带你过去。” 本来我看着外面的暴雨还犯难,嫂嫂这么一说,我竟有些感谢休坎。 “红酒小姐,麻烦你了,要不我给你起一个新的名字吧!” “好啊!能让大学生给我起名字,那可太好了!”她有些兴奋,主动跟我握手,并用手指点在我的额头上,“等会我接受你的名字后,你记得,要跟我这样,点一下我的额头。” “没问题。”我思索了一阵,便想出了一个偏十国风的名字,“紧痕。”说完,我点了一下她的额头。 “好听,只是我认识的字不多,不知道怎么写。”听她这么说,我只好拿出手机,在空白的文档里敲出了这两个字。 “你这个名字,出自十国的古诗中,具体是,这两句,苍龙难缚困,人杰易紧痕。这两个字翻译过来,就是优秀的人很容易被感情左右。”我说完,瞅了一眼她,她只是象征性的点着头,看来她似乎完全不明白诗词的意思。 “那我现在就叫,紧痕·伯因吗?” 我点点头,“走吧!紧痕小姐,辛苦你带我去见一下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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