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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北风携过客归人亦故人(新近终篇三)

琼秾·拜里森是个怪人,我杰茜·敦华儿虽然也是个怪胎,但不会像她那样喜怒无常。 在众神节那天晚上,我和于欣躺在酒店的床上聊天。 晚上九点的时候,天空突然亮了起来,紧接着雷声便传到了我们的耳朵里,我们租住的酒店是周围最高的建筑,瞬间,一种孤独感便包裹了我们,还有一股莫名的寒冷。 于欣曾对我说过一句话,高处不胜寒,我在此时此刻终于有所体会。 不一会,下雨了,雨水在雷光中很清晰,它们紧紧相接如同道道水柱。 很多人都做过的,会在雨夜开启一个恐怖故事会,我迅速关上了灯,“于,我们来讲恐怖故事吧!” 她也是个喜欢灵异的姑娘,听到我的提议后,她很有兴致,就这样,我们分别为彼此讲述了一个长篇恐怖故事。 她的故事叫做《死新娘》: 十国上上世纪,在西南省有一个潘湖镇,这里人口稀少,发展落后,人们迷信鬼神。 镇长叫岳淳则,四十来岁,原先他是当地的一个普通商户,倒卖了几年文玩后发了家,成为了当地的首富,因此,用钱财换了镇长这个位置。 他虽然有家室了,可有了钱有了权,也就有了再娶一房太太的心思。 被他相中的女孩,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女孩,叫秦凰,才十八岁,应证了某些传统,女孩的父母拿了岳淳则的彩礼,连夜将女孩送到了镇长家。 可这个岳淳则的正房太太来头不小,她不会答应岳淳则再养个小妾,所以,这个女孩成为了岳家的仆人。 秦凰进了岳家门,自然常常出现在岳淳则的眼前,他一个正值壮年的男人,哪里能忍得了,因此,他私下里会让秦凰去打扫他的书房,不过,这个时间是在深夜。 岳淳则倒卖的东西明面上是文玩,但镇子里的人或多或少也知道点实情,岳淳则暗地里安排人开了几个大墓,墓里边的东西才是他真正的发家之本。 岳家的房子不算大,自然也就没什么暗室地下室一类的,那些死人的物件也就被他放在了书房和杂物间里。 这晚,岳淳则在秦凰身上得完好处后,没有让她离开,而是自己先行离开了,所以就留了秦凰一人在这书房里。 以前的达官贵族的陪葬品也没什么稀奇的,也就是些瓶瓶罐罐,但是某些不起眼的东西的价值才是最高的,就比如,秦凰私自拿走的一本书,《鬼法》。 一个少女不会有什么坏心思,不过是在她见识到荣华富贵之前,现在,她看到了岳家的底蕴,看到了岳淳则的太太金玉傍身,她就产生了取而代之的想法。 她认识的字很少,旧时代的女性也多是如此,能写出自己的名字都是很了不起的事情了,可她偏偏认识鬼法这两个字,这本书本身也很诡异,秦凰打扫书房打扫了有几个月,这本书明明就放在岳淳则的桌子上,十分显眼,可她竟然现在才发现。 在她的小屋里,她抱着这本鬼法躺在床上久久无法平静,刚才她翻阅了这本书,发现里面没多少内容,也就两大章,可她不认识的字有八成多。 秦凰很聪明,她没几天就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和岳淳则深夜交流时借机问他那些自己不熟悉的字。 ,叫敕鬼,,叫红鬼。 某一夜,秦凰用身体与管家换了一次深夜外出的机会,她一个小女娃也不害怕,居然跑到了镇外的乱葬岗,走到几个无名的坟头前,她拿出了一个小包,里面分别是一小块上等布料,几缕头发,一瓶红色液体,以及一小撮粉状香料,此外她还带了些上供用的东西。 月下安谧,三个土包前燃起了血色的焚香,随着秦凰将布料,头发等放到了不同的坟头上,地上那瓶红色液体慢慢消失直至一滴不剩。 一定是御鬼之术,因为这写的是成鬼之术,而御鬼和成鬼也一定是绑在一块的。 没给这个歹毒的少女反应时间,他把这件事报给了当地警署衙门,堂倌亲自带人来拿下了秦凰。 在大狱里,人们动用私刑,女孩顶不住,交代了部分事情,可惜的是,被她撕下后就烧毁了,这件事也因为沾了鬼神色彩,衙门不好往上报,也就无法给秦凰定罪。 岳淳则对秦凰还存有私情,因此他带着管家来看秦凰,可衙门的人告诉他,秦凰被父母带走了,人家花了钱上下都打点了,还说这是岳镇长您的授意。 一瞬间,岳淳则就联想到了红鬼,衙门放跑了秦凰,他怕对方会认为自己要置她于死地,而做出一些恐怖的事情。 等他赶到秦凰家时,一切都来不及了,秦凰已经死了! “老爷,坏了,这秦凰吊死了,可瘆人了!” “你别急,我问你,她穿的什么衣服。” “就一身粗布衣服,灰白色的。” “那就好,我们不要再管这件事了,赶紧回去,这秦凰一死,应该也就没什么事了!” 虽然秦凰死了,但她并没有用成鬼之法,所以,岳淳则回了家,并准备在这几日就举家搬迁到其他地方。 可岳淳则不知道,在他来之前,秦凰就告诉父母,如果干完活回来发现自己出事了,就是岳淳则做的,并告诉他们把自己的脖子割开,用血液把衣服染成红色的。 在岳淳则准备搬家的前一夜,在秦凰家,睡梦中的中年夫妇突然呻吟起来,他们想睁开眼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可耳边却传来了秦凰的声音,“爹,娘,我饿,你们不要乱动,女儿吃饱了就走!我还要去做岳淳则的新娘呢!” 在岳淳则抵达第一间驿站的当晚,在他的房间里,他后半夜起床后发现屋里站着一个红衣女人,还没等他叫出声,那个女人就幽幽说道,“老爷,我把我爹娘都吃干净了还是不饱,刚才,我吃了您的两个女儿,可她们的血太少了,所以我又吃了管家,最后……” 岳淳则的头颅飞到了床上,他看到青面獠牙的秦凰抱着他的身体,在贪婪地吸食他脖子上喷出的鲜血,那双红色的眼睛带着笑意看向自己。 而我的故事叫《幽灵诗人》: 奥斯国盛产诗人,可诗人一多,这个群体就饱和了,新的写诗人要成为真正的诗人,无疑更加困难。 圣都的诗人们更是标榜这种困难,他们对外来者甚是排斥。南方小伙瑞克来此三年了,写出了不少精品,可诗人老爷们并不买账,没有人愿意援助他,人们在许多场所外曾见到过这个落魄的小伙子,他拿着诗稿跪在门外,高声赞美屋内的老爷们。 那一日,他还是像往常那般向其他人推荐着自己的作品,这时,一个老婆婆走到了他身边。 “小伙子,你的诗之所以不受欢迎,是因为还少了一样东西。” 瑞克打量了一番这个老人,对方穿的很普通,模样也十分平常,“女士,您是诗人吗?” “不是,不过,我可以帮你成为诗人!” 瑞克对老人的目的产生了多个猜想,来取笑自己,神经病,以及真的是来帮助自己的。 “女士,您这个样子,我很难相信您是来帮我的呀!” 哪会有什么童话,难道对方是乔装打扮的女王吗?被自己的诗歌所打动! “北境,有一处寂静之城,那里生活着许多诗人,他们互相帮助,帮对方提升写作的水平,沉淀几年后,他们会再来到圣都,便能一步登天,成为当红的大诗人。” 瑞克听完老婆婆的话后,大笑了起来,“女士,你所描绘的诗歌的理想乡真的存在的话,我怎么可能没有一点消息呢!” “寂静之城,克塞洛,只接纳落魄的诗人,也只有落魄的诗人才会知晓它的存在。” 突然,一阵吆喝声打断了瑞克和老婆婆的对话,等他反应过来时,老婆婆已经消失不见了! “贫困区的酒馆里一位年轻人自杀了,他叫唐璜。”童子的吆喝声并没有引起瑞克的注意。 因为“神的使徒,接引者”这样的念头让瑞克十分兴奋,伴着即将消弭的声音,他回了家并准备前往北境。 用了十几天,他走过大半个古奥斯国,他来到了一片荒漠的北境,望着风沙漫天的世界,他自言自语道,“被那个老太婆耍了,这里哪有什么城市!” 天色暗了下来,一阵风吹来,瑞克打了个哆嗦,他不敢在夜间赶路,生怕会冻坏自己的身体,所以他走进了一家旅店。 店主是个美艳的寡妇,瑞克进来时,她在正和一家年轻男人打情骂俏,看到瑞克进来后,便又招呼起他。 瑞克走到两人身边,订了一间房,他顺便打量了一下这个年轻男子,对方穿着跟自己差不多,不过倒是挺英俊的。 “先生,你是叫瑞克吗?” 瑞克吓了一跳,对方居然认识自己。 “您不用害怕,我叫唐璜,也是从圣都来的,有位老妇人告诉我在北境有一座寂静之城。” 自称唐璜的年轻人仿佛能洞察人心,这样的自我介绍非常奇怪,可瑞克竟然没有起疑,他与对方握了手,并正式地介绍了自己。 “刚才我问过老板,她说有缘人会在深夜见到那座寂静之城的,我们都是诗人,深夜可以结伴出去碰碰运气。” 瑞克点头同意后,两人唏嘘一番后便回了各自的房间。 月光最盛之时,无边无际的荒漠上有两个小小的影子,高空俯瞰之下,一阵风沙吹过,在荒漠深处,突兀地出现了一座死气沉沉的大城市。 就在唐璜和瑞克想要放弃的时候,那座城市亮了起来,它的光芒照耀了整片荒漠。 两人对视一眼,随即加快了脚步。 城市的守门人叫做克塞洛,同时也是这座城市的名字,他穿着上古时代的服装,所使用的语言也是早已被淘汰的北境语,不过好在与奥斯语存在大部分重合,瑞克和唐璜勉强能和他对话。 “为何而死?为何而来?”克塞洛的语调像是执法官。 首先回答他的是唐璜,“死于自杀,为诗而来。” 两人的对话,唤醒了瑞克的某些记忆,不对,是生前的记忆,十几日前,那个小童的吆喝不止提到了唐璜,还有瑞克。 “年轻诗人瑞克在加入皇家诗歌协会后,在今天上午被发现死在了酒馆里,是酒店的老板娘和她的婆婆首先发现了他的尸体。” “死于酒精,为诗而来。” 回想起一切的瑞克没有多大的反应,他回答了克塞洛的问题。 “欢迎来到寂静之城,克塞洛,又名自杀者之城,很抱歉二位,我们这里并没有多少诗人,不过,现在又多了两位。” ………… 我们讲完故事后,雨还没停。 我被于欣的故事吓到了,但她却对我的故事没有任何感觉,“杰茜,看来我们还要多留在怒头河几日了,这场雨会持续几天!” “好的,于,你还有其他有深意的恐怖故事吗?”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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