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的街道,熟悉的胡同。 街边叫卖的商贩似乎换了一批,也不知到底去哪了。 王朝末年,民不聊生,中央统治力越发孱弱。 单不论天灾人祸,就是地方割据势力的产生就加快了人口流失程度的无序性发展。 这也正常,随着土地兼并越来越严重,寻常百姓活路便越来越少,运气好投身豪族,带着子孙后代,做一辈子奴才,运气不好只得造反。 而这样的代价就是让其余地方豪族为了保证势力的强盛,也会不由自主强行接管百姓土地,中央依旧强大还好,如若不是,就是这般境地。 林末尝试着蹲在墙根的阴影里,像以前一样,可无奈发现体型太大,根本藏不下,只得倚在墙上,联系着前世的历史,分析着如今的形势。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方世界有铁血军阵,也有伟力归于己身的武道宗师,移山填海,抽刀断江,一人可抵十万师。’ 乱世残酷,人当自强。 这也是林末为之奋斗的动力。 “末哥?” 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从侧身传来。 “来了?” 林末转头,来的是林牛,一把将其拉在怀里,拍了拍他的肩膀。 换做是以前定然不能像搂小孩一般抱的,别不说,这种感觉真不错。 现在的林牛也是变了番模样,身上穿着件贴身短打,之前没心思理的鸡窝头也剃了个干净,也壮了不少,看样子最近吃的不错脸上多了条手指长的抓爪痕,不知是谁抓的,憨厚的脸上平添了几分凶戾。 看见林末的模样,即使林东已经提前说过,林牛还是大吃一惊,他实在想不明白怎么才一个月没见,他的末子哥完全变了副模样。 但他也认死理,想不明白的就不去想,因此用力地点点头,直奔主题: “东子给我说过了,我现在就带你去蛇皮邓的窝。” 林末也不说话,只是按了按林牛的肩,点点头,由林牛带着走。 蛇皮邓是王大婶丈夫的外号,全名邓真,目前青衣帮管事,练就筋骨力的堂主。 按道理昨日邓屠户带走王大婶后事情就算了结了,可是林末不敢赌。 对方是出尔反尔当常态,心狠手辣,无恶不作的帮派人士,他们一家子良善怎么想也斗不过,索性在对方决定将他们灭门前抢先下手。 于是便托同样在帮派中混的老弟兄找找人,消息确实来的快。 “牛子,确定对方在家吧?别到时候扑了个空。” 林末将林牛搂紧了些,低声问道。 “放心末哥,东子跟了那家伙一天了,就在方才还看见,全家都在,一个没落!不过, 末哥,那老梆子是练就了筋骨力的强手,我看不怎么好对付,要不咱玩些手段?” 林牛有些担忧,他能猜出林末猛,毕竟瞧瞧放在自己脖子上的胳膊就能看出。 线条分明的肌肉跟石头块一样,整条胳膊给人强有力的感觉,光是看着都让人止不住咽唾沫。 可是邓真那家伙是真正练了武的人啊。这个月帮派乱战中,他是正儿八经瞧见那些练就筋骨力的堂主级高手是如何逞威的。 林末自然知道林牛的好意,因此安抚地拍了拍其肩膀,“这么久了,你看我哪次做没把握的事?” 林牛一听也是,不再多嘴埋头带路。 邓真作为青衣帮堂主级人物,一身家底是不少的,不过帮派人挣钱容易,花钱也敞快,毕竟都怕有命拿,没命花,分得的钱财大多在青楼交公粮时顺道一起交了。 但邓真还好,毕竟家里有个管事的婆娘,因此住的环境并不差,在玉林街的一处二进小院。 赶了一会路,转过几个胡同,最终两人停在一处院子前。 这时,林东也从角落处钻了出来,将一行人领到旁边的胡同里。 “人都在里面,邓真,邓二狗,以及王肥婆。” 邓二狗就是邓屠户。 “今天邓屠户没出去卖肉?”林末有些惊奇。 “今天是王肥婆生辰。”林东解释道。 说罢便拿出一个由厚白布缠着的棍状事物,递给林末。 “刀昨晚就已经磨好了,我试过,贼快!”林东咧开嘴,露出森白的牙齿,“方便的话,要不我俩跟着你一起打个下手?” 林末摇头,也不啰嗦,将白布掀开,是把杀猪刀,磨得的确锃亮,提着便往屋里走去。 “末哥越来越有大哥样了, 牛子,你后悔吗?。” 看着林末一脚便将门踹开的,人影隐没,林东小声道。 林牛低着头没有说话,过了会抬起头,有些不解,“为啥后悔?末哥不一直都是我们大哥?不然怎么会说完事一起去吃鸡?” 林东一愣,笑了笑,“也是,完事后去吃鸡。” ………… 林末踹开门,走了进去,动静不小,也没打算遮遮掩掩,准备快刀斩乱麻。 小院里垂花门并没有关拢,也省的林末再踹一脚,直接推门而入。 院子里,邓真,王肥婆,邓屠户正围着桌子喝酒吃肉,好像在说谈些什么,一边吃,一边笑,很开心的模样。 ‘说不准就是在讨论如何杀我爹娘,掳我姐弟,使我家破人亡,幸好我来的早。’ 林末提着刀,快步走近,看着王肥婆,邓屠户脸色狂变,忽青忽白,心里暗道。 “婶子,今天是你的生辰对吧,还在吃,嗯,没来晚。” 林末咧嘴笑道。 说罢不等正酝酿着狠话,摆着谱的邓氏叔侄两人,大步一跨便上前,先是一脚将桌子踢了个粉碎,菜碗瓢盆乱洒一地。 反手一刀砍在邓屠户脖子上,没见什么阻力,大好头颅瞬间咕噜咕噜飞得老远。 紧接着一脚踏在邓真胸前,将其踩在地上,邓真求生欲很强,双手抱住林末的腿,用力地拍打着,像条失水的鱼,不停蹦跶,随后却只见到一抹刀光闪过。 松开脚,最后看着呆坐在地上,吓傻了的王大婶,憋出一句,“生辰快乐。” 语罢,一脚踢在王大婶胸前,整个人直接倒飞出去,像皮球一样撞在院子里的榕树下,震得树叶哗啦啦下落。 也不去看是死是活,林末低着头便离开院子。 出小院,阳光落在眼前,林末心还在砰砰砰狂跳,强行压住悸动,四处扫了眼。 没人。 迈着正常的步伐走到胡同里,将刀递给林东,缓缓吐出一口气: “走,吃鸡。” 三日后,宜搬家,入宅,置产,忌上梁,祈福,纳畜。 新家的演武场上,林末速度忽快忽慢地打着灵猴拳,不似其他人那般灵敏多变,诡谲难防,魁梧的身材下,竟给人堂堂正正,势不可挡的感觉。 砰砰砰。 精铁围筑的木桩被打出一个个深深的凹陷。 约摸过了两个时辰,看着深深凹下一大片的木桩,林末有些无奈地停了下来。 穿上衣服。遮住一身花岗岩般健硕的肌肉,从兜里拿出参丸一口气倒出两颗,也没咀嚼,直接就咽了下去,感受着体内的暖流,略微有些满意。 【灵猴拳术:大成(964)】 【天赋:霸王之勇(天生神力)】 【赤能:83】 【境界:通筋大成】 晚上再训练两个时辰,按道理应该就足以灵猴拳圆满,顺道通筋圆满。 林末暗想到。 通筋境主要锤炼人体十二根大筋,练出独属于武者的筋骨力,与普通人相比,最大的不同就是劲力整合。 而通筋入门与圆满的区别却是概率问题,入门阶段或许打完一通拳,只能劲力整合一次,两次,圆满后一举一动都完成劲力整合。 ‘而我的优势便在于因为获得霸王体质,天生力气就大,即便是劲力整合圆满的通筋武夫也无法相比,毕竟基础盘就差太多了,这也是为何我一脚就能将邓真压得起不来的原因?’ 林末开始反思。 距解决邓真一家子已经过了三天了。 原本林末已经做好迎接后续青衣帮的麻烦,毕竟堂堂一个堂主,死了不可能不问,谁知从林牛那里打听到,青衣帮声势浩大地寻了半天后便不了了之了。 更像是个形式? 也对,一个通筋境的武夫,简简单单被一脚一刀就解决,可见敌人之恶,本就是吃酒喝肉的表面兄弟,形式上意思一下维护江湖道义就够了,谁又愿意舍命追查到底? 林末不是笨人,略一思索就想通了原由。 ‘只是不知道现在的我与炼骨境的武者相比如何。’ 没有具体交过手,唯一的参照物只有邓真,林末实在无法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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