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不同种类的魔物起名字,这是我最头疼的事。”——尤其是我以前没有认知的魔物。 商队花了三天的时间来到了格丽山脚下,对于蕾雅的离开,西蒙没让我解释原因,只说了句“如果你觉得她必须去,那就让她去吧。但是不能再有别人离开了。” 接下来要面对的客户是兽人,这种魔物简单易懂,书上的解释也比较详细。地图上他们的领地与人狼的小镇只隔了一片大沼地,可走起来就比较远了。 顺便一提,那种药草可以确定的药效是提神醒脑,我连着两天一点困意都没有。,扔给兽人。乌鲁姆查看了一下,又丢了回来,大鼻孔扩了扩,好像要嗅出我身上有没有敌人的气味。 “你,可以来,她,不行。” “为什么?” “兽人没见过这家伙,乌鲁姆说不行,就是不行。呼哈!” 我看向沃夫朗,他摇头。再看帕克,更坚定的摇头。 麻烦了,这下非常麻烦。美杜莎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受欢迎,道理可能也很简单,人类有双腿、人狼有双腿、兽人也有双腿,但美杜莎只有尾巴。 “她,是我的妻子,这样可以吗?” “那不可能。” “” “没有用!兽人不会喜欢她的!” “好吧好吧,我们不去了就行了。” 美杜莎和兽人应该是从未谋面的魔物,互相抱有警惕心理也很正常。 兽人可能觉得蛇尾是不祥的东西,美杜莎可能因为兽人的兵刃和丑陋的脸而觉得可怕。想找出这两种魔物看不惯对方的理由太容易了,因为他们之间本来就不搭茬。 一边拍着歌果的后背,我却感到矛盾。 我要是因为歌果,而不去兽人的领地参加种族交流,那这就相当于白来了。 不行,不能不去,我们必须得去。 突然下了决断,我的内心已无纠结。自从拜访人狼族群、夜幕镇打工、王国吹牛之后,事业心这三个字就开始出现在思维里,成为了左右我决定的要素之一。 “在这里等我吧。” “你要去吗?” “是啊,要打仗了,我们必须去。” “好吧” 虽然看得出歌果舍不得我,但心还是狠了下去。为她搭了个帐篷,留了些食物,让小奥陪着她。我就和大家往兽人的部落走。走在路上,回头看了歌果不下四次,一次比一次担心。 我在怕什么? 距离感。心理上和身体上的距离感。我们都害怕不在彼此身边,我们都会因为看不到对方而担心、产生不安。 不去想这些,早点跟兽人交涉完,早点回来就得了。 拍了拍腮帮子,提起十二分精神去面对那些绿皮肤丑八怪。 兽人的领地在格丽山的最南部,是整个南部平原最大的魔物势力。格丽山的全名叫蒙格丽山,“蒙格丽”一词的本意就是半兽人,所以这座山也可以叫做兽人山。可想而知其种族有多么强大的影响力。 从大沼地延展过来的树林被兽人们啃出了一个圆弧缺口,取而代之的是大量木质的粗糙手工制品。五米高的了望塔,简陋的茅屋,屈指可数的二层建筑,用来固定木料的麻绳和未经细加工的圆木,光是看上去就感觉毫无舒适性可言。 兽人们应该有自己的宗教信仰,大门处的两根图腾上雕刻着粗野的图案,一时半会儿看不出来是什么。走了点流程,包括货物检查之类的,我们顺利地进入了兽人部落的领地。 按照乌鲁姆的介绍,应该先去见一下“蒙格丽王”,然后再进行交易。也就是跟带头大哥打声招呼的意思呗,正好,我还想跟他谈谈对抗王国的事儿呢。 帕克、西蒙、沃夫朗加我一共四个人,来到了兽王的大帐前。兽王的营帐是修在一个大山洞旁边的,这个山洞比我歌果的大太多了,估摸着有四层楼高,洞壁修了两层栈道,合理性猜想应该是居住或开采矿产用的。 兽王穿着不同于其他兽人的布料衣服,色调以绛红与深黄色为主,穿在一位长者身上有点“火焰永不熄灭”的意味。石头与兽骨拼接成的王座以同样的色调装饰,兽人们明显把最奢侈的材料都用在了彰显这位王者的威严上。毛毯以扇形扩张到我们脚下,兽王比普通兽人个子高,但头上的白发和兽人式的老年斑已经表明他没有年轻时那么强壮了。 但领袖往往靠的不是强壮,而是智慧与人格魅力,即便是在兽人这么崇尚力量的种族里。 我学着大家的样子单膝跪地。 “代表夜幕镇,向兽王致以最高的敬意。”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730小说网【730xs.com】第一时间更新《异世界穿越日记》最新章节。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