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军虽不是来去自由,但只要有站得住脚的理由,便能容许离开。 离开前需要查验各方友人,亲戚,确认是否因为被东霄国或者赵国收买,要背叛沈家军。 霍瑾的情况比较特殊,沈惊游关照过,不许他离开。 于是霍瑾只好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打晕了守卫,跑过好几个关卡才离开云城。 本想着日夜不停地赶回京城找到小姐,但北疆的气候多变,他才刚离开云城就下起了雨。 这场大雨持续了好几天,地面吸饱了雨水,将容纳不了水溢出地面,脚踩上去,便有种踩入沼泽的错觉,十分难走。 饶是他脚程快,一日也不过走十几里。 背后有沈惊游派来的人追踪,霍瑾不敢雇马车,只能走小路。 小路便是行人极少的山路,一不小心便会错认方向,离着正确的路越走越远。 那望不见天日的森林山野里,霍瑾戴着斗笠,靠在一方石洞里,面无表情地吃着干粮。 嘴唇干裂,眼下青黑,雨幕连着天,鞭打着万物。 从早上到中午,冷气越来越重,霍瑾虽然能吃苦,此刻也觉得有些不适。 再这样走下去,别说找到小姐,他这具还没好全的身子恐怕也挨不住。 等雨稍微停了一会儿,霍瑾起身去到附近的镇子上。 长街上有个屠夫卖猪肉,他走过去买了二斤肉。 “请问您是不是住在镇上,我路过此地不适应这边的气候得了病,想找个地方休养一段时间,但囊中羞涩,住店不便。” 不能住店,住店会被发现。 屠夫正开心这阴天下雨的日子也有客人上门,对方模样清秀,说话和气,他想了想,有些为难,“我倒是住在镇子上,就是地方太小。你若是养身体,不如去我老娘那,离这里有点远,十几里路,你若愿意,我给你指个方向。” 这里的人都善良朴实,从没往杀人越货上头想。 霍瑾自然愿意,听着屠夫说完,便一路打听着去了张婆子的小院。 去时恰好雨停,门外好些脚印和车辙印子。 张婆子正搬着小凳子在外面晒太阳,胡乱下了这半个月的雨,间间断断的,人都快发臭了。 听到门口有动静,以为是那小娘子又回来了,十分高兴,“小娘子可是落下了什么东西?” 那人转过门口,却是一位穿着黑色衣衫,面容带了病态的白,手里提着两斤肉的年轻男人。 对方腰间挎刀,眼神有些疏离。 张婆子打量对方模样不错,不像坏人,便和善开口,“是在山里迷路了?” 他们这村子极小,坐山吃山,外地人有过来采药的,寻亲路过的经常走不出去。 霍瑾一抬眼便将院中情形了解十分,“我在镇上见到屠夫大哥,因得病寻住处,他叫我来这里寻婆婆。” 张婆子顿时客气起来,招呼霍瑾往屋里坐,又烧热水泡茶,又去厨房烧水容他盥洗。 霍瑾便将猪肉放在厨房,又留了一锭银子,简单梳洗之后换了一身屠夫留在这里的干净衣服,便去屋内休息。 他一直没睡过一个整觉。 此时休息也是不得已。 但刚躺在床上,他浑身肌肉紧绷,突然拥被坐了起来。 眼神全是狐疑之色,屋中有一股微弱的茉莉花的香气,熟悉的让他头疼欲裂。 张婆子敲敲门,“小郎君,屋中最近有个小娘子住,天放晴,被子还没来得及拆洗。我给你换一套新的。” 霍瑾觉得喉咙涩涩,根本说不出一句话来。 脑子里有害怕,有期待,更多的是不敢相信。 他就这样找到小姐了? 小姐不在家又去哪了,外面路那么难走,她为什么出去了呢? 张婆子推门进来,将干净的被子放在床上,便要过来收走霍瑾身上盖着的。 扯了半天不见动静,一抬头,霍瑾眼尾带了淡淡的红色,声音低哑,“那个小娘子长什么样?” 张婆子被转移了注意,想起姜芙蕖便眉开眼笑,她双手比划着,觉得不能表示出对方的倾城之色,便一拍大腿坐在床边。 “小娘子模样水灵,大约十六七,手指软软的滑滑的,握在手里跟摸着剥了壳的鸡蛋似的。说话也好。她身边还跟着两个很漂亮的小郎君。” 霍瑾心口一紧,“什么郎君?” 张婆子察觉不到对方紧绷的肌肉和冷冽的气势,沉浸在美人打造的快乐氛围里,接着道:“一个是要和离的郎君长得俊俏,另一个郎君穿红衣,长得比女子还好看,听说和离了便要嫁他。他们和你一样被雨困在这里,今天早上刚走,走了有三个时辰了吧。你瞧啊,这手镯便是那小娘子给我的。” 霍瑾拽过张婆子的衣袖,果然看见姜芙蕖曾经戴过的玉镯子就戴在张婆子手腕上。 心里五味杂陈,口内咸涩,霍瑾猛烈地咳嗽了两声,便要下床追他们。 张婆子拦住他,“哎,你还发着高热,他们是坐着马车走的,你现在追,昏倒在半路上,也追不上啊,不如休息几天再日夜兼程的去。” 霍瑾出了冷汗,又跌坐回去,眸色落寞,心内着急。 像是为了应承他心里的凄苦,外面晴好的天色又开始下雨。 从蒙蒙细雨,到暴雨倾盆,夜间冷的如同京城的冬日,鼻尖闻到的淡淡的香气随着这一场秋雨更淡了些,霍瑾仰躺在床上,张婆子抱来的新被子堆在角落,他其实很冷,却生怕这香气因另外的安排而消散干净。 手里摸着麒麟香囊,霍瑾闭了闭眼睛。 小姐应该不会丢下他不管的吧。 又是一夜无眠,比他日更甚。 次日天阴沉着,霍瑾吃着肉饼,默不作声。 一旁的锅上温着他要吃的药,咕嘟咕嘟的冒着气,阴沉之中添着又酸又苦的气息,实在不能让人打起精神。 张婆子不是个能闲下来的,猜出霍瑾和那个小娘子有关系,便来了兴致。 “你又是那小娘子什么人啊,难道和那个红衣郎君和离后她要嫁你?可真是巧啊。” 霍瑾愣怔,一口饼噎住嗓子,剧烈地咳嗽几声,耳根都咳嗽的通红。 他声音比蚊子还小,面色也不自然,“我是小姐的侍卫,小姐不会嫁我。” “哦~” 张婆子拉长了声音,一脸慈祥地拍了拍霍瑾宽宽的肩膀,“人生还长着,万一呢。” 霍瑾,“……” 人生那么长,可小姐一出门被看到脸,就会引来一大批的狼。 他和阿宝跟在小姐身边时,就是这样。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人凑在小姐身边。 他比不过沈惊游高洁君子,温润如玉;又比不过谢无羁性情潇洒,撒娇撒痴;更别说小姐的表哥还好好的活着,他又能有什么位置,不过求得远远守着便是一生慰藉。 吹凉了药,他仰头一口喝光,指尖触及到嘴角留下的淡淡伤痕,自苦地笑了两声。 这一具残缺的肉身,又怎么配啊。 不如从现在便祈求下辈子。 下辈子他想做小姐的夫君…… 挨了十几日终于养好了身体,雨也停了。 张婆子一日从外面买菜带回来一个消息,京城几位贵人出了大事。 附近百里外有处皇庄,主人是三皇子谢珩,最近这庄子改姓了谢,三皇子不知怎样被下到大狱里去了。 霍瑾对谢珩没有一丝好印象,若是再被他碰上,绝对会一刀劈死。 “说起来你的名字倒是和三皇子的母家有些关系,都姓霍。他叫谢珩,你叫霍瑾,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一个随母姓,一个随父姓呢。” 张婆子这人说话惯没有把门的,这些天在一起住,霍瑾见她每日扯一些没滋味的话—— 这家的婆媳打架了,那家的儿子赌输了钱被老子打的不敢回家,另外一家的又眠花宿柳最后竟在花楼遇上自己失散多年的亲表妹…… 他都习惯了,所以并不把瑾珩是兄弟的话放在心上。 甚至一想到会离开这,还有些舍不得。 他是个孤儿,从小到大连这样的废话也没听过多少。 心里羡慕屠夫,若是张婆子是他娘,该多好。 可惜,他是连屠夫也比不上的最下一等的男人。 两人正说着,外面走来一个满身泥泞的道士。 那道士须发尽白,仙风道骨中隐隐有些邪气,背上背着个褡裢,手上拿着浮尘,穿着道士衣,气质却不僧不道。 “婆婆可讨碗水喝?” 张婆子放下给霍瑾缝衣的针线,应了一声走出门去,霍瑾担忧对方是出逃在外的匪盗,怕张婆子出事,便也跟了过来。 风凌波自从道破天机之后便一路游玩,过一日少一日,到哪天死就哪天死,也没什么遗憾。 若不是他上辈子机缘巧合之下害了两人,他也不会上辈子惨死,这辈子回来纠正缘分。 只是他也想多活几年,不能直接跟姜芙蕖说你嫁谢无羁,离开沈惊游,生生世世好姻缘。 况且姻缘也不是这样简单,万一沈惊游修成了正缘,而谢无羁造多了杀孽成了孽缘,他说完话岂不是又害了他们。 索性让他们自己去悟,而那女子显然悟明白,只要到了合适的时候,这些相思结便能瞬间打开。 接过张婆子递过来的瓷碗,风凌波喝了一大口解渴,掏了铜钱还碗时,一抬头就看见了霍瑾。 他浑身泛冷,喝出去的水往上翻涌,成了利刃绞杀他,疼的几乎是一口血要吐了出来。 完了,看错了,他看错了。 此人身上竟比谢无羁身上的龙气还要浓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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