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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开始新生活

“你这是在做啥,你拿的这是笔,还是烧火棍啊?”女人在旁讽刺道。“我不行,你来!”男人有些恼羞成怒地说道。女人狠狠白了男人一眼没答话。 两人就这样僵持着谁也不搭理谁,最终男人有些懊恼地说了句“不写了!”说完,就要收拾笔墨,女人则是阴沉着脸不吱声。 见此情形我低声问道:“你们这是想写什么字啊?” 男人或许在心里没看得起我就没搭理我,女人则用着忿忿的语气向我说道:“写个菜谱。”说完又向男人翻了个白眼,在嘴里嘟囔道:“照葫芦画瓢也不会。”男人张了张嘴没吱声。 “要不我试试,不过就怕我写不好。”一听我这么说,男人一扫脸上的不屑,有些诧异地看着我问道:“你会写字?” 我没说话,只是轻轻点了点头。 女人一脸惊喜地说道:“小伙子看不出来啊,快来,快来,什么好不好的,只要能认出来就行。”于是我和男人互换了一下位置,拿起毛笔有些紧张地瞧着纸面。 说实话,我这还是头一次要在纸上写字,以前练字的时候不是在沙地上就是在雪地上。 女人一边说着要书写的内容,一边还在嘴里抱怨男人浪费了一张红纸。 她具体说了些什么我也没注意听,脑袋里只想着她要我写的内容。最后,按照她的要求我给她写了一个简单的菜谱。 坦白地讲,从我的角度来看,写的是一塌糊涂。毕竟是第一次在纸上写字。再有他拿的墨水我觉得比水粘,润笔的效果达不到水的效果。 但这俩口子拿着我写的菜谱就像是捡了宝一样,女人不停地用嘴吹着未干涸的字迹,生怕一不小心就弄脏了。 看着她小心翼翼的模样,我在 心里觉得有点好笑,心想总共才十六个字,至于紧张成这样吗? 自从我露了这一手后,这俩口子对我的态度有了明显的改变。尤其是女人的丈夫,还主动给我递了根烟,我连忙推辞说自己不会吸烟。 女人则是家长里短地和我唠嗑。在她问我来历时,我向她撒谎说父母都已去世,家里就只有我一个人,眼下家里又遭了灾,这才出来讨活计的。 听我这么说,女人向我感慨道:“唉,一个人在外不容易,我也是前几年从山东老家来东北讨活计的,什么苦都吃了,这不这两年攒了点钱开了这家小店才算是安稳下来。”说话间女人还忍不住红了眼圈。 听完女人的讲述,我便要起身离开。这时一直没说话的男人突然张口向我问道:“小伙子,有啥打算吗?”我茫然地摇了摇头。 男人在和女人对视了一眼后对我说道:“小伙子,你要是没什么好地方去的话,就留在我这小店做个帮工怎么样?” 还没等我回话,女人接着男人的话说道:“我这儿的活有点累,不过我包吃住,不让你白干,每个月二十块钱工资,要是效益好的话,我再给你涨点,你看怎么样?” 我一听心里顿时高兴得是无以复加,紧忙说道:“好,好,管吃住就行,给不给钱无所谓。”于是我便留在了豆腐脑店。 其实女人说的累活,就是每天早起做豆腐、磨豆浆,晚上要把几百斤的黄豆用清水泡上。 这相对我以前干的活计,根本就不算什么。于是在我干了几天后,我就成了老板夫妇眼里肯吃苦、能耐劳并且还是有文化的好小伙了。 或许我这几天的表现得到了他们的认可,他们这才打消心里的顾虑准备让我也到前堂帮忙。 因为要在客人面前抛头露面,所以我必须得要处理一下个人卫生。 在男人的带领下,我第一次去了浴池。看到满屋子光屁股的男人,我心里忍不住发笑,扭扭捏捏地不想脱衣服。 最后在男人的催促下,第一次用热水洗了一次澡,还在理发店理了发。 之前一直都是根生用剪子给我们剪头,每次都剪得参差不齐。记得有一次在剪头的时候,根深还把本固的耳朵剪破了,一想到本固我心里就是一疼。 处理完个人卫生,回到店里女人还特意给我找了一套男人穿过的衣服。衣服有点大,不过干净整洁,衣服上散发来的肥皂味,闻起来让人有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女人看着穿戴整齐焕然一新的我,在嘴里由衷地夸赞道:“这小伙子文质彬彬的,看着像个大学生。”我表情腼腆地闪躲着她的目光。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我已经在小店打工近三个月的时间。 每天重复着相同的工作,在别人眼里看来繁重的体力劳动,我干起来却是得心应手,从来没有不堪重负的感觉。 由于我的兢兢业业踏实肯干,老板夫妇对我非常满意,这从他们对我的态度就能看出来。 这期间,他们不但按时给我发放工资,还给我添置了几件衣物。我也在与他们的接触中,逐渐了解了他们的生活习惯和家庭背景。 原来,老板姓王,老板娘姓赵,老家在山东烟台一个农村。老家还有两个孩子,一个姑娘,一个儿子。 儿子和我年龄差不多大,都在老家上学。他们准备等这边生活稳定了就把两个孩子都接过来。 可能是因为穷日子过怕了,老板特别抠门,老板娘也是特别仔细。 每个月老板娘就给老板三块钱零花钱,以致于老板有好几次都是向我借钱买烟抽。 老板也不舍得花钱买好烟,就是买九分钱一包的金葫芦香烟。 可是老板的烟瘾特别大,每天一包烟有时都不够抽,经常出现入不敷出的现象,“妻管严”的他便只好找我接济一下。 我则在这几个月当中,把老板夫妇交待的活干得地地道道,还把一门做豆腐的手艺学的是滚瓜烂熟。 由于我的存在,饭店的经营老板夫妇基本上不用操什么心,前堂后厨我一个人就可以独挡一面。 不过,我也有点像猪八戒在高老庄一样,能干也能吃。 可能是以前营养太过匮乏,现在的身体对于养分的汲取如同一块海绵浸泡在水里,拼命地吸收。 以致于我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就长高了大半个脑袋,从前穿着有点大的老板的衣服,穿在身上已经是刚刚好了。 城市的生活不仅强壮了我的身体,也开阔了我的视野。 我不仅在这里学会了如何与人打交道,而且还能利用休息时间看客人留下的报纸,这让我充分见识到了以前在农村根本无法想象的世面。 最让我心动不已的是客人送给我的一本书《高山下的花环》,故事的情节让我热血沸腾。 要不是因为自己特殊的经历,我都会因为这本书去参军,去打仗,去保家卫国。 不知道多少次,我都在梦中与敌人在战场上厮杀,一次次被梦中的炮火声惊醒。 我曾无数次幻想,过去所经历的一切要是一场梦该多好,梦醒后,我的生活从现在开始,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 老板将上次买的毛笔送给了我,闲暇时我就用这支毛笔在废报纸上练字、绘画。 很快,周围的邻居、商贩就都知道了我这个能写出漂亮字的伙计。他们有时也找我帮忙写个告示或是信件什么的,我也是乐得帮忙。 他们有时为了答谢我,就给我送一些自家产的水果、蔬菜,我自然都转送给了老板娘。老板娘本身也是个勤俭的人,当然是乐得合不拢嘴。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的缘故,自从我来了以后,小店的生意蒸蒸日上。老板夫妇望着日益红火的小店生意喜上眉梢,看向我的眼神就像是丈母娘看女婿,常常是把我给瞧得怪难为情的。 原本计划小店生意稳定后再把乡下的孩子接过来,可是没想到生意这么快就好起来了。于是老板俩口子决定先把儿子接过来,等情形再好些再把女儿接过来。 接站那天,我同老板一起去的。 当我再次看到省城车站的时候,心头骤然一痛,我又想起了远在他乡的根深,也不知道那个瘸腿的大哥过得怎样?这辈子我还能不能有机会再和他相聚? 可能是注意到我情绪上的变化,老板问我怎么了?我敷衍他说可能是晕车了,没啥事。他也没再追问。 在火车晚点近两个小时后,我们接到了老板的儿子,在老板介绍下,我们很快熟识。 小伙子叫王志坚,估计和我一般大,因为我不知道自己多大,所以只能从面相上估计。 王志坚长得像他妈,有着山东人特有的魁梧身材,浓眉大眼,大高个,操着一口山东口音,我经常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他拿的行李可真不少,全是老家带过来的土特产,光是地瓜干就有两大袋子,还有一大袋子花生和一些生活用品,好不容易我们三个才把这些东西扛回家,累得是一身大汗。 进家后,老板娘已经准备好一桌丰盛的家宴给他儿子接风洗尘,再三推辞无果后,我也被加入这场家宴中。 席间,在他们晦涩难懂的乡音中,我听出个大概内容。 老板夫妇已经为他们的儿子联系好学校,准备在学校下学期开学时就让王志坚到新的学校上学。 望着那在脸上表现出不愿意的王志坚,我心里是五味杂陈。学校、课堂、老师、同学这些字眼只是在我的梦中出现过,我多想见识一下李疯子说过的学校是什么样啊! 由于还有近两个月才能转入新学校,王志坚一直在小店待着,整天无所事事,从来不干活。 可能是农村人与生俱来的自卑感,又或者是他浓重的地方口音怕别人听懂,我很少见王志坚与客人打招呼。 以至于有的常客以为他也是这家小店新雇来的伙计,对于他的懒惰是评头论足。 不过,他与我相处得倒是融洽。可能他也是实在没别的朋友了,只要我一停下手上的活计,他就马上靠过来和我搭讪。 有时为了能快一些让我忙完手头上的活计,他还主动过来帮我干,说心里话,就是他亲爹,他都没帮忙干过活。 老板夫妇也不去管教他们这个好吃懒做的儿子。可能是重男轻女的想法在作祟,老板夫妇认为只要他们的儿子能为他们传宗接代就可以了,其他的都无所谓。 自从王志坚来了以后,我的闲暇时间里就又多了一份喜好,那就是大量地阅读武侠小说。 这要得益于无聊的王志坚,他在这段无所事事的时间里,每天都从借书店借来大量的武侠小说,我则是在他阅读间歇也拿来翻阅。 就是在这段时间里,我的大脑被大量的侠义思维充斥着,幻想着有一天也能像书中的侠客一样仗剑天涯、行侠仗义。 王志坚则不同,每本书看的非常快,他一直在挑拣书里的内容在看。最初的时候我也不知道他想看什么,可在一起待的时间长了,我慢慢就知道了他想要看的是什么内容了。 他经常把有他想看内容的纸页折起来,当我看到那些折叠页时,自然也就猜到了他喜欢的原来是带有含蓄色情内容的描述。 我也经常发现这家伙在看到这些内容时表现出的一些不雅动作。 我俩住在一个屋,有一次半夜我被他的床传来的异响惊醒。只见这家伙正聚精会神地盯着书页,整个身子趴在床上,屁股一拱一拱的,两腮泛着酡红,不大工夫整个人像泄了气的皮球似的瘫在床上,目光涣散地在脸上流露出慵懒的满足。 这种激情后的眼神,作为一个正常发育的男孩我能理解,可是直到今天我也没弄明白,王志坚的下体与坚硬的床板是怎么碰撞出快感的呢? 两个月的时间在王志坚颓废的生活中很快就过去。可就算是正式上学后,我也很少发现这小子认真学习过,每天照样是小说不离手。 不过,为了掩人耳目,他给小说包了一层报纸书皮。 不认字的老板夫妇看到他每天书不离手还高兴得眉开眼笑,有几次看到我也拿着小说以为我也在学习,还夸我说有志气,说得我很是不好意思。 大概是在王志坚开学三个月后吧,有一天他放学回到店里,一脸神秘地和我说,他现在是他们学校八大金刚的老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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