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打开讲义188面
我们这一科讲到,辛三、盗戒。透过大乘的理观跟事修,所谓大乘的戒法来对治偷盗的行为跟偷盗的心态。我们讲到舍贪近道,这一小段,看经文:
舍贪近道
若我灭后,其有比丘发心决定修三摩地,能于如来形像之前,身然一灯,烧一指节,及于身上爇一香炷。
佛陀在开示四重戒法的时候,基本上都是用正反二种相貌来对付,先讲负面的过失,再讲正面修学的功德。前面讲到所谓的“贼人”,有些人他只是依靠佛陀出家行外道法。结果是疑误无量众生,一盲引众盲,相继入火坑。这个是很严重的过失,所谓的「疑误众生」。这以下讲到一个修行人,他有什么样正面的方法?
在我灭度以后的末法当中,假设有如法修学的比丘,发心决定要修学大乘的三摩地,或者是《念佛三昧》、或者是《首楞严三昧》、或者《法华三昧》,都没关系,要怎么样修学比较没有障碍呢?
你最好是在如来形像的面前,先诚心的忏悔过去的罪业。那怎么忏悔呢?在身上燃一个灯、或在手上烧一个指节,或者在身上爇一炷香。在我们北传佛教,在家居士受菩萨,那就是燃手臂。若是出家众是在头上烧香。整个观念当然就出自于《楞严经》,就是为了要忏悔过去的罪业,使令修学三摩地能够更加的无障碍。为什么这样做呢?
我说是人无始宿债,一时酬毕,长揖世间,永脱诸漏。虽未即明无上觉路,是人于法已决定心。
我们能够在佛前忏悔,烧手臂或者烧头香,这当中有两个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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