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王忙离座起身,将他拉到木凳上坐着。
那是一双宽厚、粗糙的手,与一般皇族的细皮嫩肉大相径庭。
“季大人啊,来此委屈你了。”永王倒是开门见山,“我府中无甚积蓄,也不敢动用公帑,更怕被人看到,只好请你来这小店相叙。”
“殿下说笑了。此间甚好,隔墙无六耳,举头有神明。”
“哈哈,尝尝这儿的酒,三文钱一碗的‘今朝乐’。”
“听闻殿下早年在西郊皇庄时,白日耕田,夜间便以这酒相伴读书,今日定要尝尝。”
“不愧是净尘司的干才,连这也知道。”他不经意地为季如光倒了一杯,举手相碰。
这回惊讶的反倒是季如光。
这酒早已烫好,猛烈、炙辣,饮后暖流直通脏腑,给四肢百骸都通去了热气。
最难忽略的,是酒液中特有的草料香,瞬间令季如光回到那个衔枚夜渡、烈马雕弓的边塞岁月……
这哪里是寡淡如水的“今朝乐”,分明是他常饮的苜蓿酒啊!
可这个隐秘的习俗,大概只有贺鲁、阿娜希塔几个心腹才知晓,可永王怎么会知道?
其实,季如光的确观察永王许久了。
他知道,这个王爷系宫女所生,本来母亲就不受宠,又加上自小木讷,经常沦为太子、庄王等人的捉弄对象。
永王十六岁时就被派去守陵,二十岁时又被派去西郊皇庄,监工耕作。
朝廷让他做什么,他便做什么,从无怨言。
直到二十二岁,才被封了一个毫不起眼的“康乐郡王”,与搬出皇宫的母妃一道,搬入了城墙附近的一所皇宗台名下的旧院子里,一直至今……
至于晋为永王,则是符庆锡倒台之后,皇帝才封的。不用说,又是为了制衡新太子。
他以“土畜”自号,旁人皆以为是头老黄牛,实则却是头麒麟儿,不然也不会以苜蓿酒来做见面礼。这是多么深的心思,可他又是如何获知自己喜好的?季如光倒满两杯酒,又向永王恭敬一杯:“千岁手段高明,臣佩服。”
“其实没什么手段。”永王丝毫没有隐瞒,“我也并未在你身边安插眼线。”
“西来的商路早就阻绝了,连军马也只能喂麦麸豆饼,大家恐怕都忘了苜蓿这东西。”
“可我看了永宁城一年来的入城文书,每一回外夷运来少量苜蓿,只有你家采买。”
“季大人府上未养马,购回苜蓿,大概是为了酿酒吧。”他先前木讷的眼中忽露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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