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堪忧斯匹克英格力士?”
面对朱顶的问话,把自己缩成一团也几乎占据了整个马车空间的鬼奴,瞪着一双乌黑闪亮的大眼睛,一脸懵逼的的看向朱顶,表示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些什么。
朱顶一拍脑门,和他说得着英语吗?
这会儿大不列颠恐怕还没从可怕的黑死病阴影下缓过神了,还不是那个把旗子插遍了大半个地球的超级殖民大国,它现在也就是个野蛮国度,还是人口快死光了的小国,可能随便派一个还没有被老朱开始屠杀的开国功臣,就能征服欧洲,和现在的大明比起来,它就是个屁。
这也难不倒朱顶,谁还不认识几个已经快占领大中华高等学府的南非留学生了?
“叽里呱哇,霹雳爬叉,叽咕叽咕?”
几句土著语出口,朱顶看着更显迷茫的鬼奴表情,再也不淡定了,难道这货不是从非洲来的?
“大银啊,你这嗦的撒啊?俺咋一句都听不懂捏?”
听见这句纯正的东北腔从鬼奴嘴里吐出,朱顶一阵错愕,然后差点一口老血喷出。
没听说过大明在东北有什么大城市啊!
鬼奴有一个很有乡土气息的名字,叫傻柱子,是纯种的不能再纯种的黑人血脉,据说他爹比他还要高上小半头,他母亲也要比正常的华夏男人高上不少,那两口子就算在黑人里,都能算上巨人,能生出这么个黑塔倒也不让人意外。
但是鬼奴却是在华夏出生,出生地是东北的天池,他的父母有一个很苦难的身份,参奴,被放置在长白上广袤的林海之间,由拿着锋锐武器和弓弩的监工看管,寻觅和挖掘人参的奴隶,割舌哑奴,他是跟着山中的监工仆妇长大,被那妇人当成了亲生儿子,要是还能说外语,那才是见了鬼。
鬼奴的父母早在他懂事之前就不堪严寒和非人的劳作死在了监工的皮鞭之下,带他长大的仆妇虽然疼爱他,但是毕竟年事已高,在他成年之前也先行一步,好在他会说汉话,拜托了早死山林的命运,几次被转卖,在半个月之前在地下黑市被卖给了章梓放的雇佣者,一个全身黑衣不见脸面的神秘人。
这就是朱顶从他浓郁大碴粥语气诉说里,所得到的全部信息。
章梓放跑了,毫不意外的跑了。
吴伯仁的先一步通风报信,城卫里的“内鬼策应”,早就预备好的缺口,城里一处非常偏僻的小院子,在这些便利条件之下,章梓放必然能够带着他的小情人逃出生天。
这些自然都是朱顶安排的,而且,章梓放未来最亲密的枕边人紫鹃,也早在几天之前就是朱顶的人,当然只是上下级关系。
但是,除了章梓放之外,那日与徐翔坤动过手并起将他和他手下打死、打伤的一干人等却不会像章梓放那样幸运,可以成为朱顶的棋子,只能变成一具具鲜血淋漓的尸体。
朱顶就是这样一个人,从来不信什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喜欢更加直接一些,谁打了他一耳光,他就直接砍下对方的手,痛快而简单。
他之所以选择章梓放,是因为那天这个混迹洞庭湖的小水贼和他的一干兄弟并未动手,甚至还有过一些阻拦行凶的举动,如果没有他,大虎可能挺不到救援到来就成了刀下亡魂,原因就是如此简单。
你投之以李,我饶你不死,还可能送你一场功名,哪怕章梓放早就上了十三太监的死亡名单。
这就是朱顶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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