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必去的。”刘小七半边脸颊被饭菜鼓鼓囊囊地填满,即使话都说不清楚,他还是严肃地同他要好的朋友关老二表示:“仲官儿要招家丁,我是不想吃挑水匠这碗饭了。”
彼时他们刚在饭桌上同另外几个小工抢赢了最后小半碗肉并半碗萝卜,又从饭甑里舀了一大海碗压得严严实实的粟米饭,趁着这天午后管事们不在,两个人偷溜到牛棚的草料堆,舒舒服服地边吃边聊。
“你想去当家丁!?”关老二横着袖子一抹嘴,震惊地盯着刘小七的脸,试图从那上面看出开玩笑的意思来,但看了半天他依然只能看出朋友的认真和固执。关老二咽了口唾沫,小心翼翼地开口:“小七啊,当家丁当然好,但是要送卖身契给李家哩。”
“我本来就是流民,连家在哪里都不知道,卖不卖身有什么打紧的?”刘小七不以为然地说,“再说了,给李家当下人有啥不好?吃得饱穿得暖,活得比富顺镇外头佃农好一百倍!”
关老二摇摇头,“说不过你。”他往嘴里扒了一口饭,边说边喷饭粒:“但是就你现下这幅身板,难哦……”横过筷子头,点点刘小七的胸口——以手加胸,能够一根根数出肋骨,又点点小七的大腿——还没井上刘二麻子的胳膊粗。他费力地咽下一口饭,这才口齿清晰地道:“小七啊,还是死心吧,好好在井上干几年,等你再长些岁数,就求管事的收你做个挑水匠,不比你现在强?”
小七沉默了半晌,他靠着厚实的稻草堆,眼神放空,幽幽开口:“我爹娘死了快十年。”
关老二叹口气,端着碗,捏着筷子,看着刘小七,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娘死得惨,被踩断周身骨头,嚎了半夜痛才走,但好在有块地收埋她;我爹……”这个从来笑嘻嘻的小七长长地吐出一口气,“现在估计不知道坟头上的草有没有我高,不过,我想着,他应是没有坟的,也不知道埋在哪里。”
刘小七转过来看着关老二认真地说:“关二,当年我全家一路讨饭来富顺,我还有一个大哥,一个大姐,一个妹妹,但是最后只活下来我和爹娘。”
“家里连树皮都吃不上了,大姐说卖了她,出门找活路吧;走到半路,大哥吃了观音土,肚皮胀得跟要生的婆娘一样大,屙不出来屎,最后死了;看着要到富顺,结果娘生了急病,爹没办法,把小妹卖给了过路的人牙子,换了三吊救命钱。”
“现在,我全家除了我一个光身子人,全都死绝了。我却不愿意死,我怕死!我想活!”刘小七抹了一把眼睛,哑着嗓子说:“原本我以为我要活,只能去偷去抢,但是我命好!我遇上了仲官儿发善心,收我下井。”
“但是我又不甘心,我不想当一辈子挑水匠,我想吃饱穿暖,想出人头地!”刘小七的眼睛里亮得像有两把火,“我不去试,就是命里有这个缘法也放过了;我去试,却又给自己挣出了一个活命的法子!”
不论是洞悉未来的穿越者还是挣扎求生的小人物,现在的他们,不过是命运这棵巨树上的蝼蚁,但日久年深,只要一息尚存,蝼蚁也能将巨木咬噬成千疮百孔。
这日午后,是个难得的晴天。管事们转为选拔护卫一事空出一个下午,年轻的挑水匠们蠢蠢欲动,充作选拔的场坝被看热闹的闲人挤得水泄不通,场中时不时爆出阵阵大笑和惊叹声,打破了小镇昔日的平静。
“你好生看。”李永仲站在人群边上,朝场中的热闹景象抬抬下巴,低声和自家护卫的头目说话:“定要选几个机警朴实的才好。”
护卫的头目叫何泰,是李永仲打小一块儿长大的奶兄弟,极沉稳的一个人。何泰是家传的武艺,传说祖上还是叙南卫出身的军官。不过也只是传说,到何泰父亲这里,早已是几代的民户。五岁上何泰跟着父亲习武打熬筋骨。当年李永仲开始筹划护卫之事,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自己的奶兄弟。而何泰也没有负他所望,竟是天生的将种,将一群老实巴交的挑水匠调教成进退有据的精壮汉子。
“少爷说的是。”何泰并不以为自己在李永仲处有甚特殊,从来恪守主仆之道,他落后李永仲三步距离,微微颌首道:“现在人手倒是足使了,但还是紧张,若是照少爷所说那般日后还要往陕西去,必得将护卫之数再翻一番才堪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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