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仲醒来时,心情并不太好。
空气沉闷,连水声都带了一丝无精打采。一丝风也没有,和昨晚睡前完全不同。天还未亮,但隐隐有一丝光亮在头顶的云层中游走。兵士们已经起身,却没有太多的动静。虽然之前撤退时丢掉不少货物,但商队还是将剩下的粮食卸下,干脆生起火来做饭,粮食和肉类的香味隐隐传进人们的鼻腔里,激得口中唾水横流。
他今日没穿自己的衣裳,而是换上了一件缀甲叶的罩甲——这是昨晚睡前陈明江为他拿来的,只说是陈显达平常备用的,叫李永仲千万穿上——戴上一顶明军的八瓣帽儿盔,然后刘小七服侍着他将腰带一类零碎挂好,一向寡言的少年难得拍了一回马屁:“仲官儿这身实在好看。”
“是么?”李永仲笑了笑,仰头把系带紧紧绑在下颌。刘小七要为他挂上腰刀,他却摆摆手,只说:“把我的枪拿来。”
天色渐明。沉闷溽热的天气里,过分湿润的空气沉甸甸地压下来,只需片刻,汗水就止也止不住。哨长什长等基层军官呵斥着兵士快些收拾,伤兵被全部转移到了后队,场面一片忙碌,没人敢于偷懒——和往日相比,军官们无疑焦躁许多,手脚稍慢,就是劈头盖脸一通骂,只是没动手而已。
李永仲收拾停当,眯着眼睛不知想了一阵什么,扭头同刘小七讲:“咱们回去看看。”他昨晚住在陈显达隔壁,这也是他自从开始行盐之后,第一次在远离富顺之外的地方,没有和自家的护卫们住在一起。
刘小七脸上立刻显出快活来。他现在算是李永仲的亲兵,就是连晚间睡觉,也睡在离李永仲三尺远的地方,明军虽然毛病多不胜数,但到底是正经的官军,虽则之前败了一场,但总归没有溃败,各种规矩还在,整顿起来,也算刁斗森严。刘小七面上看着是沉稳低调,但心底实在有几分心虚。
陈明江早早就在旁边等着。听李永仲说要回商队看看,也不出声,只后来低声提醒了一句:“仲官儿,许多人看着。”
“无妨。”简短地回了一句,李永仲看也不看他,当先朝商队的方向走去。一路行来,不少已经扎束起来的明军兵士正在准备军械——有人就着葫芦里的水在青石上头打磨箭头腰刀一类,也有人互相整理着衣甲,看这个陌生的上官过来,有些不知所措的互相对视,不晓得该不该起来行礼。
郑国才老远就看见他,蹬蹬蹬几步过去,半点折扣不打地行了个军礼,硬邦邦地开口道:“仲官儿!”
李永仲同他还礼——他现在算是郑国才的指挥,却不算他的上官——然后问了一句:“准备得如何了?”
“儿郎们吃饱了肚子,整束停当。”他顿了顿,问对面的年轻人:“仲官儿这是去哪里?”
“我到处看看。”李永仲笑笑,“顺便过去同我家护卫们说说话。”然后不待郑国才说话,就又说:“郑百户,再将兄弟们的甲胄军械检查一遍,现在不怕麻烦,到时若有什么,心里也有底气。”
非常自然地说完,又在兵士里头转了两圈,看着大致无错了,他抬脚就走,倒让郑国才没有反应过来。他身边一个总旗啧啧称奇,道:“这真是天授的将种,听说是个商户出身?也是怪,却像个老军务的模样。”
郑国才瞪他一眼:“你又晓得了?刚才人家说的没听见!?还不快去再验看一回!一会儿我亲自去检查,若出纰漏,仔细军棍!”
不仅仅是郑国才,路上凡是遇到的军官,李永仲都问了几句,他虽然不见每个人都能叫上名字,但大致上是无错的,便是一时没想起来,陪在旁边的陈明江亦会暗地提醒。等他走到商队的位置,明军里头不论军官兵士,对他的看法又好了一层——原以为是个小少爷,没想行事却老辣,待人也和气。
因钱川一事,后来护卫们的营地又向外移了移,同明军明显隔开,虽然为着第二天的战斗不敢多多加派值夜人手,但却多点篝火,又硬是冒着走火的危险将弹药上膛,护卫们把刀枪抱在怀里,几乎是一夜枕戈不眠。
天亮以后,不仅明军在准备,他们也早早起身,洗漱用餐之后,将伤员抬上架子车送往明军后队,曹金亮见天色不好,阴得厉害,虽然暗自咒骂贼老天不长眼,面上却还是同往日一样,吆喝着让护卫们尽量多披挂上几层:“仲官儿信得过咱们,叫咱们打头上去!这可是正经的打仗,不是平日里头那些三脚猫似的毛贼!不过也别贪心,一会儿身上太重,几下就没了气力,枪都使不动了,就是等人割脖子!”
李永仲站住脚听了一阵,忍不住失笑着摇摇头,同刘小七道:“曹金亮便是没个正形。”
不想曹金亮却生了一双极灵的耳朵,离着八丈远就把李永仲的话听得清清楚楚,他嘿嘿一笑,冷不防过去一把将他拉了进来,李永仲险些被他拉得一个踉跄,他也不管,只顾朝着护卫们哈哈大笑道:“你们看!这是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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