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偏要选这个时间撒谎吗?凶器除了可便携的刀刃以外绝不可能,不会!没有道理!”福曼抱着混乱的大脑,将一个又一个否定投掷向格拉斯,却连一个表情变化都没有催出来,适才的威风早就转移到了格拉斯的身上。 “证据!证据呢!” “哼,摔一跤就爬不起来了吗,看来你还是太嫩了啊,猪曼老弟。” “是福曼!” 特地弄错名字来激怒福曼,实在是画蛇添足之举,这就像是用榔头敲打过后,再用羽毛瘙痒。 “总之,凶器解释不清楚,你的推论就有一半都是做白日梦,而另一半,就让我这个老朋友继承,替你完成伟大的宏图吧,嘻嘻。” 福曼跪了下去,他在胜券在握时发起挑战,却被简单一招打得毫无还手之力,实在没有脸面去见自己的主子,就连与蝶在同一空间里站着,都让他恨不得在铁墙上挖个洞钻进去,一辈子都不出来。 格拉斯他赢了吗?他为比达夫争光了吗?也没有,他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 “逻辑上行不通吧要拿把长两米,重50斤的铁枪来行刺,只能显得凶手脑子不灵光,谁会去用一把根本不可能刺中目标,甚至拿起来都费劲的武器?” 沐阳站出一步,代替福曼反驳道,尽管他的小熊面具,与他发尾绑着的小人偶显得十分幼稚可笑,但从论点来看,是无可挑剔的。 “犯人的思考,我们普通人没法揣摩,当你在火灾现场时,会因为3楼太高而舍不得往下跳吗?冷静的思考,可是最宝贵的,但人是没办法永远保持冷静的,最重要的是,枪锋上有新鲜被擦拭过的血迹。” 拿出犯人异常论来回避论点,沐阳可不能让他嚣张下去,脚再进一步,后背沐浴着挚友的信任目光,沐阳不禁心虚起来,并内心跟她承诺,他想做的事绝对不会是天大的罪恶。 “就假设兰德是被长枪穿刺喉咙而死,那兰德在什么情况下死的?中毒?昏厥?没错,用这种武器刺杀,兰德是不可能有意识的,那么问题来了,杀害场所怎么解释?血迹在哪里?” 经过沐阳的一番反驳,格拉斯自信的表情没有一丝崩坏的迹象,他早就拿出下一步棋,正当他打算一鼓作气,挫败沐阳,却被沐阳抢先霸占了话语权。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要是这件兵器打从一开始就藏在了休息室里——你要真这么想,那可是让福曼先生占足了便宜啊。” “啊” “哎?” 两个人干愣住在原地,格拉斯先一步察觉到了自己的愚蠢,他过于执着于血迹,反而给福曼的推理提供了一条绝佳的思路。 “从一开始,你不过将凶器替换了长枪,除此之外,依旧按照福曼的推理进行,你倒好,还帮他解释了长枪染血的谜团,这不就是拿着石头砸自己的两只脚吗?” “啊”轮到格拉斯跪坐了下去,喜悦来得太突然,福曼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恍恍惚惚地站了起来。 “教练先生,你行啊!”福曼高兴地像只准备开饭的小奶狗,不断向着沐阳发送崇拜的眼光。 福曼还没有站稳,却又听到了怪笑声。 “上天想我挣扎多一会,那就如你所愿。” 是死灰复燃的理查,他进入了极其放松的状态,胖女的抱压对他的影响小了许多,就连脸上难看的笑容,都得到了升华,变得更加丑了。 “理查” “警察先生,我差点就被你的气势压死了,但你们还是给了我机会,现在的我,确实对你满怀感激啊。” “哼,有屁就快放!你没有说废话的权利!”比达夫忍不住地朝理查吼叫。 理查目视前方,目中无人地笑道:“波曼小姐,你不应该藏着掖,请给这些白痴一些脸色看看,让他们那颗摆设一般的大脑,理解理解。” “” 被明确指明的女佣波曼,安静地抬起头,仿佛杀掉了了一切感情,机械般回答道:“主人办公的房间,里头的两扇门是上锁的,据我所知,除了主人以外,没有其他人有钥匙。” “嗯?那又如何,等兰德杀死——昏死过去后,从他身上取得钥匙不就”福曼的表情,渐渐转阴,理解了异常。 “抛开尸体最后为何落至二楼不谈,如果理查作为神秘人要用长枪穿刺理查,他只有两个时机可能触碰到长枪,一是搀扶着兰德的同时拿着长枪,二是趁着四分钟空白,极速完成所有的流程,还得清理干净凶器,放回原位。”沐阳分析道。 “而监控也没有拍摄到长枪的踪影也就是说,只有四分钟空白也许还有可能——”格拉斯从挫败中站了起来,尚存一丝希望地咬紧下唇,这两人开始一致对外,绞尽脑汁想把理查当成杀人犯抓捕归案。 “但有点奇怪哦。”比达夫捏着下巴,站了出来。 “我们搜查3楼的时候,房间里所有的门,没有一扇是锁着的。我要是拿了钥匙开了锁,肯定会在完事以后,将门锁上,就算连门都来不及上锁,也要借用那杆长棍子,意义何在啊??” 沐阳其实也有相同的疑惑,因为他在离开办公房之前,借用了兰德口袋的钥匙,将里面的门全都上锁后,才离开的,除非女佣和保镖事后以何种缘由借用尸体口袋的钥匙开锁,否则门是不可能开着的。 他脑中一晃而过委托人的身影,在足以拔起千年老树的风力下,仍然能爬上三楼行刺的家伙,难道是他想到这,沐阳就放弃了思考,神仙不该掺杂在凡人里头,虽然沐阳本人也算半个神仙了。 “说不定有特殊的缘由”格拉斯推着眼镜嘀咕道。 “缘由?那好说,不就因为时间不够了啊。” 是理查,如临现场般通透的口气,紧接着爆出了更多的料。 “我就不瞒你们了,老爷房间的钥匙,其实我一年前就配出来了,所以要让我开门,并不是什么困难事。” 如此干脆,反而让警察一行无从下嘴,就像一把年纪了,还被婴儿一般将食物喂在嘴边。 “别着急嘛,你们可知道,老爷他可喜爱那把祖上传下来的长枪了,每天早上都会去保养,就算他从未使用过,也十分爱惜,因为这武器就是他们家族的最辉煌证明。” 在沐阳记忆里,那长枪朴实无华,中规中矩的尖锋,没有过于俗气的雕纹,持握手感正好适合成年男性,其尖锋上的伤痕映照着这把武器的过往。 越是美观的武器,便越是纸老虎,在过往的旅途之中,沐阳便产生了此番偏见。 “也就是说,能偷偷带出长枪,事先藏在休息室的,只有老爷本人,老爷自然没有理由这么做。” “为什么,那四分钟的空白之后,你出现在了三楼,你没做什么,又怎么可能出现在那?”福曼反驳道。 “人们常说‘分身乏术’,人要能同时在不同地方做两件事,那该有多好呢,像我这种废物,又怎么能一边开保险柜,一边杀人呢?” 开保险柜? 三个负责三楼的人,他们的脑海一并浮现出一个地方,那就是藏在办公区域的桌子底下的保险柜。 “对,没错,我要自首,我承认,我有罪,我犯了盗窃罪!那个晚上,早跳闸的4分钟里,我偷偷溜进了没有人的办公室,开启了门锁,偷走了保险柜里的一本纸质书,当电力恢复时不小心被拍下的,可能就是离开现场时的身影吧。” “编,就硬编嘛!信口开河是吧?!” 不同于各警察的反应,沐阳倒是理解了,他想趁着主人与新娘夜欢之时,行窃偷盗。 “我猜,保险柜里应该留了我的指纹。” 理查自豪地指证,一个证据,比讨论了10分钟的闹剧还要有力许多。 “原本预定6分钟的行动,不知为何跳闸时机慢了两分,所以我才被抓住了马脚,等我回到房间,发现手指头的地方割破了,手套没有藏住我的指纹,所以一定在保险箱里留了证据。” “不,你可能将兰德·芬恩的血淋在了长枪上,来伪造证据——” “别挣扎了福曼,尸体的伤口与长枪的枪锋一致,凶器只有可能是长枪了。”格拉斯也后悔地摇了摇头,要不是他将长枪搬到辩驳之中,就不会引出理查的绝地反击。 警察方都沉默了,用嘴巴讨论了十分钟的闹剧,是人生中最没有意义的时间。 “顺带一提,休息室的房间也是只有老爷有钥匙,而昨晚我们察觉到异常,打算进入休息室时,发现门是被反锁的,也就是说,我,保镖理查,根本不可能有犯罪的可能。” 现场是一个密室,除非动用了什么逆天的诡计,否则波曼和理查都不可能犯案。 “哼。”蝶尝试转动门把,确实是反锁了。 “钥匙应该在老爷的衣服里头,我们怕破坏现场,也没敢动。” 福曼、比达夫和格拉斯三人,疲惫地抱着头,蹲坐在了地上,眼下没有合适的嫌疑人逮捕,警察局的威望危在旦夕,意识到自己要成为警局的千古罪人,三人心灰意冷。 “蠢得要死。” 突然,一路上连语气词都不屑讲的蝶,忽然冷冰冰地对着三人骂道:“密室,为何尸体落在了二楼,因为,凶手不想跟尸体待在一间房。” 一句话,瞬间将气氛凝结,所有人都将目光定格在了蝶身上。 “你,你的意思是——” “犯人,还在里头,人的气息。” 沐阳一惊,慌忙地朝蝶的后背投去疑惑的眼光,返回来的却是无言的背影。 “哼!” 蝶踢出一记没有助跑的高位前踢,一声巨响,大铁门竟然被踢到曲折,锁舌耐不住这股恐怖的力道,折断在门孔之中。 蝶将门撞开,只见一道身影,如同巨大的蝙蝠,从床底,眨眼间飞出窗外。 “追!” 蝶喊出了这几年最大的声音,从窗户一跃而下。 剩下的正常警察们,除了发愣,一时间还想不到别的动作,等到比达夫发号施令时,已经过去了一分钟之久,蝶飒爽的身影依旧定居在瞳孔之中。 “我们跟上!!” 比达夫才带着剩下的警察,乖乖地沿着楼梯,咯哒咯哒用敲击地板,跑下楼去。 胖女倒是一脸事不关己的样子,面无表情地盯着两位嫌疑人,至少理查,还得到警局里,梳理一下盗窃的经历。 “蝶你为什么。”沐阳糟心地望着蝶跳出的窗口,那里似乎还停留着她后背的残影。 其实这个身影,是沐阳做的一个疑似犯人的装置,当休息室的大门被打开时,丝线就会攥动一块足以裹着身体的大衣布,沿着既定的轨迹飞出窗去,在附近的建筑上飞翔,最后落进对面人家的窗户里头。 布是死的,蝶是不可能感应得到人的气息,她在包庇沐阳的伪证。 “事到如今,你竟然还选择为我做事吗?”沐阳咕哝道,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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