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天的忙碌,即使是陆寻这样铁打的身子骨经不住,更别说那些普通的书友们了。 他们本来就不是专业的兼职保安,身体素质也谈不上多好。 此时一听说能解散,便再也顾不得自身形象,一个个瘫倒在跑道上席地而坐。 赵子龙摘下眼镜,伸出手抹了抹自己油腻的脸庞,随后将头上的帽子摘了下来,白白胖胖的额头上多了一道深深的压痕。 他微微蠕动脚趾,不用脱鞋,他就知道自己脚底板肯定已经起泡了,火辣辣的疼。 为了安抚住大家,赵子龙今天可谓是下了苦力气,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冲在最前面,还主动帮其他成员顶岗。 一举一动全然没有那副大少爷的架子,这样的行为也让他成功获得了大家的尊重。 书友们也愿意跟着他玩上这么一场。 他看着周围四仰八叉的兄弟们,心中升起了一种久违的奇妙感觉,是朋友,是兄弟。 这种不掺杂任何利益情感的举动是最打动人心的。 赵子龙脸上露出憨笑,不由得出声抱怨道:“我们追风小队,现在要变成死猪小队了。” 他一开腔,就像打开了一个奇妙的开关,众人纷纷出声,跑道显得格外嘈杂。 “啊啊啊~我要吃饭,我好饿啊~” “死猪就死猪吧,我现在只想躺着。” “你们都不累的吗?怎么还有力气说话。” “四眼田鸡仔,你还行不行?” “去你妈的四眼田鸡仔,要么叫我霸哥,要么叫我霸霸。” “夜袭寡妇村在不在?还活着吗?” “我屌你妈的,说了出门在外别喊我网名,要喊真名。” 就在众人尽情发泄自己情绪的时候,陆寻提着两大袋盒饭走了过来。 “发盒饭咯~” 他朗声说道。 听到这话,众人顿时垂死病中惊坐起,纷纷扭头朝着陆寻的方向看去。 此时跑道上的灯光并不算多么的明亮,甚至还显得有些昏暗,大家的视线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阻碍。 即使隔着十多米的距离,但他们依然一眼就认出了陆寻。 众人都激动得有些说不出话来,那种感觉不是简单的追星见到偶像的感觉,更像是梦想照进现实,让人有些恍惚。 这样的恍惚持续了不知道多久,他们围坐在一起,手里端着一盒荤素俱全的盒饭,饭菜仍旧温热。 一天的劳碌让每一粒大米都变得格外的香甜,他们时不时的抬头看去,陆寻就坐在他们面前,和他们一样的盘坐在跑道上,大口扒拉着手中的饭菜。 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偶像,他不仅能准确的叫出每一个人的网名,还能和大家坐在一起吹牛聊天吃盒饭,更能给他们每一个人准备上一份礼物。 礼物算不得什么贵重的东西,无非是一支签售会用光墨水的钢笔,无非是一个厚厚的大红包,还有一封情真意切的感谢信,以及那一张散发着温热气息的合照。 被幸福包裹的感觉一直持续到回到酒店。 他们拿出尘封一天的手机,打开聊天与社交软件,此时的网络上全是陆寻最后采访的那一句,再来一遍那又怎样呢? 这样的回答成功让陆寻火出了圈,如果这句话是从其他人嘴里说出来,那么他们只会觉得那个人很猥琐很油腻。 但是如果是从陆寻嘴里说出来,那就是文人才子,风流墨客。 到现在为止,大家一共选出了三位这次签售会得到陆寻偏爱的粉丝。 第一名自然是当之无愧的抱头姐,这不仅是因为她获得了与陆寻亲密接触的机会,更关键的还是因为陆寻的高赞回答。 第二名则是那位第一位得到签名的男粉,不仅获得了陆寻深情拥抱,甚至还能得到专属的签名。 至于第三名就有些争议,不过在经过一番热议后,最后还是将那位慷慨分享的姐妹送上了神坛,这并不是羡慕她有小红花,更多的还是因为她的无私奉献,让所有男粉女粉都获得了一丝慰籍。 网络上的气氛始终保持着一片祥和,网友们虽然酸得很,但依然能保持理智,毕竟这个世界上,有太多让人羡慕的事情了。 陆寻的签售会只不过是生活中一个小小的遗憾罢了。 这样的场景一直持续到追风小队的出现。 这是一场波及了所有粉丝群体的酸,网友们纷纷化身柠檬精,在网络上大吐酸水。 “真的,我一点都不酸,甜,太甜了。” “不要给我看这些,我的眼睛,啊啊啊,我的眼睛。” “我就说怎么参加签售会的时候怪怪的,外面的保安个个五大三粗,结果陆神边上的保安长得一个个歪瓜裂枣,敢情是你们这群狗管理客串的啊。” “我敲,这狗日的刀剑是把屁眼卖给陆神了吧,不然怎么能搞到这样的机会,明明大家都是死忠粉,凭什么就我没有感谢信,亏我今天还买了两百本活着,没爱了没爱了,以后不要联系了。” “家人们谁懂啊,我原本只是以为自己错过了一场签售会,后来才发现是错过了一场演唱会,现在这追风小队是什么情况,我忍不了了。” “呜呜呜,陆神的粉丝也太幸福了吧,不仅能过去免费拿签名,还能免费吃喝,比起隔壁某顶流男明星的活动,简直强了不知道多少。” “呵呵,他们也配跟陆神比,大家难道不知道仙剑总销量一亿两千万本,比身家,他们身后的娱乐公司都不一定够陆神打的。” 羡慕的不仅仅是陆寻的粉丝们,还有其他明星的粉丝,大家同样是追星,凭什么你们的粉丝就过得这么好。 大家都是粉头,为什么我们拿不到大红包和感谢信。 舆论不断发酵,陆寻的举动在满足了一部分人的利益时,也不由自主的动了其他人的蛋糕。 娱乐公司们纷纷下场补救,原本已经回酒店休息的明星们被再次拉起来强行开机营业。 首要目的是稳住粉丝,这些事情他们并不是没有想过要去做,但是终究败给了现实。 别的不说,光是陆寻今天买矿泉水的钱就花了至少十多万,再加上小面包,场地费,人员费用,还有那几个移动厕所。 一笔笔的账单算下来就是个天文数字。 陆寻今天签售会的总销量大概在五万本左右,就算每本书净挣十块钱,也才五十万的收入。 这还是没缴税的情况下,刨去今天的花销,陆寻不仅挣不到一分钱,还得往里面疯狂倒贴。 最重要的是,他还需要承担相当大的安全风险。 这完全是赔本赚吆喝,对于那些靠粉丝经济存活的流量明星们来说,这无疑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但事情发展成这样,出血已经是必然的事情,在明星们的甜言蜜语小礼物攻击下,原本躁动不安的粉丝被安抚了下来。 话分两头。 陆寻回到酒店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赵落他们在签售会结束后就被送回了酒店。 此时回到房间,周围已经是万籁俱寂。 繁华落幕后的空虚感围绕在陆寻周身,他脱下一身满是束缚感的西装,四肢百骸是说不清楚的难受。 来不及揉捏自己身上的酸痛,陆寻现在只想洗个澡躺回床上好好休息一阵。 洗完澡后,他照例躺在床上打开手机看了一下,微信是一片叮叮咚咚。 陆寻没有理会其他消息,只是翻找起关于首日销售的数据。 首日销售数据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实际统计数据,另外一种则是根据销售额曲线预测的数据。 实际统计最早要第二天中午才能出来,所以陆寻现在看到的是预测数据。 仙剑首日销量五百万,那是因为它本身的受众面广泛,而且大多数书友都已经在网络上看过全版,买书对他们而言,不过是一种类似玩具的收藏。 并且这种情况是很难复刻的,据数据显示,后面几本仙剑的首日销售都不过是两三百万。 仙剑如此,更何况是拥有极高门槛的文学作品,叫好不叫座这种事情也是时有发生。 陆寻看了一眼数据,预计三百万册,算得上是一个不错的开头。 按照百分之十五的版税计算,再扣除百分之十四的个人所得税,粗略一看,陆寻今天收入至少达到了一千三百万。 当然,实际的报酬自然不是这么简单的计算就行,其中的手续相当的复杂。 陆寻打了个哈欠,随后将手机充上电丢在一旁,回到甜美的梦乡。 这一觉就直接睡到了第二天的中午。 期间李旎上来不知道看了多少次,但是每一次都只是偷偷摸摸的在门口观望两眼后就转身离去。 与此同时,一条惊爆众人眼球的消息直接空降热搜。 “震惊,《活着》创造首日销售奇迹,狂风老贼或成为最畅销实体作家。” 作为一本文学书籍,活着的首日销量达到了惊骇世俗的一千万册。 书籍销售一千万册,这是多少作家梦寐以求的事情,结果在陆寻居然只不过是一个首日销售的数据。 这是一件难以置信的事情,不少作家纷纷表示,要求公开销售数据曲线,出版社虽然很不想搭理他们,但是还是站在宣传的角度出发,将大部分的销售数据公开了出来。 其中可以看到的是,不少书籍都是以几十乃至于上百本的形式批量购买的,这是首日销售极高的关键因素。 对于那些有钱人来说,一本书籍三十五块钱,哪怕就是买一百本也就三千五百块,这些钱对他们而言不过是一顿饭的花销。 更重要的是,书籍与其他东西不一样,属于是雅物,没有人会关心他们本身的价格,作为送礼的小礼品实在是再适合不过。 其中买的最多的一笔是宏远集团的公司订单,他们以办公用品的名义购买了一万本书籍,作为十一小礼品送给了公司的全体员工。 这一举动让宏运集团顿时名声大噪起来,三十五万元打了三百五十万都买不来的广告,这简直是秦始皇摸电门,赢麻了。 陆寻的销量让许多出版社都看到了一种全新的希望,不少人纷纷察觉到,陆寻的粉丝并不只是那些普通大众,不少的有钱人也是他的粉丝。 这种粉丝结构让不知道让多少人羡慕得眼睛发紫,取悦一位有钱人,抵得上取悦好几万普通粉丝。 除此以外,活着的口碑也是直线上升。 张元清是北大文学院的院长,作为一名资深的教育家,文学家,他在文学一道算得上是金字塔顶尖的人物。 比起作品,他更注重的是理论方面的研究。 会写作的人不一定适合当老师,而老师也不一定会写作,天底下的事情就是这么的奇怪。 他其实也能算得上是陆寻的书迷,因为陆寻写过的仙剑他也买过,也很喜欢里面阐述的道与爱,所以这次活着一出,他自然也是选择支持。 十一第一天买书的人太火了,他没抢到,这次的这本书还是从他手底下的学生那里借的。 在好徒儿恋恋不舍的眼光中,他拿着书背着手悠哉悠哉的回到了办公室。 在包浆的香炉上点上一柱檀香,再拿出自己满是茶山的紫砂壶,泡上一杯上好的茶水。 温暖明黄的阳光下,青烟与茶水的雾气弥漫升腾,窗外的树叶轻轻摇晃,带出一片光影交错。 张元清半躺在椅子上,就着外面的阳光打开了书的第一页。 (接下来是关于活着的剧情描写,纯手打,感兴趣的书友可以看看。) 我叫福贵,曾经是远近闻名的阔少爷,也是家里无可救药的浪荡子,毕竟家里就我一根独苗,全都指着我继承家业。 吃喝嫖赌无一不精,出门得要人背着,能躺着就绝不站着,五毒俱全四体不勤,周围的人见到了都跟见到了瘟神一样。 我爹也烦我,但我从来不在乎,有些时候还会和他顶嘴互骂。 可是就我这样的混蛋,却总能遇见好人。 我的妻子家珍就是一个好女人,她曾经也是有钱人家的大小姐,从小锦衣玉食养尊处优,十指不沾阳春水。 可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却愿意为了我生儿育女,洗衣做饭任劳任怨。 我却从没珍惜,纵然是结婚后,我也是天天到处浪荡,经常在青楼一住就是十天半个月,可她却从未怪过我半句。 我到后来也没想明白,为什么这么好的女人就偏偏喜欢上了我这个烂人,或许,遇见她,我便已经花光了我这一生所有的运气了吧。 我逢赌必输,越输越赌,赌博这种东西,哪有什么所谓的运气,都是一个又一个的连环套。 可我不知道,只觉得自己运气好,可到后来,越输越多了,我身上的现钱被我花光了,逼急了的我只能去偷家里的首饰物件。 我输红了眼,连家里的上百亩良田都被我拿去做了抵押。 后来我才知道,每一次的赌博他们都是做过手脚的,他们让我赢,是为了让我后面输尽所有。 我终于输光了家产,输得干干净净,从赌馆回家的路不过十几里,却像是走完了我的一生。 房屋被收走的那一天,父亲摔死了,我知道,我爹是死在我手里,第二天,老丈人带着花轿来接走了家珍。 我没脸阻拦。 接二连三的打击让我后悔不已,可我并不知道,那并不是结束,只是一个全新的开始。 为了养活家人,我开始干农活,曾经出门都要人背的大少爷,现在却和普通人一样在田里干活。 过了两个月,听说家珍生了我们的儿子有庆,我和娘都好想去看她,可是我们不敢,我们这个样子,有什么脸过去。 半年后,家珍背着有庆回来了,她穿着旗袍走了十几里路,阳光照在她身上,整个人都闪闪发光。 我当时还以为是谁家大小姐回来了,没想到竟然是我日思夜想的家珍。 我开心极了,没想到,她放着大小姐的日子不过,非要回来和我过苦日子。 那一刻,我打心底的心疼她。 但不管怎么说,她回来了,我们一家子总算团圆了。 我开始更加努力的干活,我想让她们过上好日子。 可命运啊,总是爱捉弄世人。 我娘突然生病了,病如山倒,我赶忙去城里寻找郎中,可谁想到,郎中没找到,自己反而被抓到了军队中。 在这里,我曾无数次的想过逃跑,可没有人能从这里逃掉,每一个逃跑的人都会被抓住,不是枪毙,就是送到其他地方当苦力。 我见证了战争的残酷,见证了生命的脆弱。 每天晚上,我的脑子里都在反复的播放着我前半生,那就好像是一场梦。 我患上了严重的病,开始无时无刻的思念着远方的家人。 所以当解放军告诉我们可以回家的时候,我又哭又笑,疯疯癫癫的往家跑。 一路坎坷,一路的颠沛流离,总算是到家了。 至此,我已经离家两年多了。 还没来的及享受阖家团圆的喜悦,我就发现,怎么看都找不到我娘。 后来我才知道,在我失踪后两个月,我娘就去世了。 女儿也因为一场高烧变得不能说话。 她看着我,嘴巴一张一合的,脸上轻轻的笑着,我的心都要碎了。 我回来的时候,村里搞土地改革,我分到了五亩地,其实这些之前都是我家的地。 夜晚,我一遍一遍的看着身旁的家人,心中暗暗发誓,这一次,我一定要守住这个家,拼了老命也要让他们过上好日子。 两个孩子都懂事,从小就跟着我们忙碌,整天跑来跑去。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虽然我们还是一贫如洗,可生活总算是有了希望。 可就在这时候,家珍却得了一个所有人都治不好的病,软骨病。 起先我还以为是因为她太累了,自从嫁给我之后,一天好日子都没过过。 我想着借这个机会,让她好好休息休息,可没想到,病情越来越严重了。 再到后来,家珍瘦的皮包骨一样,只能躺在床上。 生活啊,越来越难了。 两个孩子为了分担家里的困难,肩上的担子是越挑越重。 有庆是个善良的孩子,但是我没想到,有一天,他会因为自己的善良而死去。 那天,他背着书包蹦蹦跳跳的上学去了。 那天下午,院长的媳妇难产需要大输血,全校的学生都被喊过去了。 一听有人需要帮助,有庆第一个跑了过去,偌大的学校,只有有庆的血型匹配上了。 孕妇情况紧急,医生直接拿着大针筒开始抽血,一开始有庆还能忍着不说。 但后来,他的脸越来越白了,白得没有一丝血色。 有庆也忍不住和医生说难受,可没有一个人在乎他的感受。 我的有庆啊,就这样被活活的抽血,抽死了。 而现场的医生没有任何一个人在意这条生命,他们只是说了一句,你真是胡闹。 随后他们就忙着去救县长的妻子了。 我怎么也想不到,为什么白天生龙活虎的儿子,到了晚上就静静的躺在了这里。 我不顾旁人的阻拦,像发了疯似的,我要杀了医生,我要杀了县长。 在争执中,我见到了新来的县长,他竟然是我之前的战友春生。 春生怎么也没想到居然会在这样的情况下与我重逢。 他说,怎么偏偏是你的儿子。 是啊,怎么偏偏是我的儿子,是我善良乖巧的儿子。 我独自在墨黑似的夜里,把有庆埋葬了,和我的父母葬在了一起。 我骗家珍说,儿子生病了,时间久了,她也不问了。 拗不过家珍的苦苦哀求,我还是带着着家珍去看了有庆的坟墓,那天夜里,我看着通往城里的小路,再也听不到儿子赤脚踩在上面的声音。 月光照在小路,像是洒满了盐。 后来春生来了几次,都被家珍赶跑了,女人认准的事情,怎么也不会变的。 有庆没了,凤霞也变得形单影只,我们渐渐意识到,凤霞长大了,也该给她找一户好人家了。 凤霞长得漂亮,又心灵手巧,要不是因为说不了话,我们家的门槛早就被要定亲的人踏破了。 在队长的帮助下,终于帮我们找到了一位。 男人叫做二喜,听说是在城里当搬运工,有钱得很,有不有钱的我们不在乎,主要是听说二喜是个偏头。 我们只想要女儿平平安安的。 二喜是个老实人,来到我家看了一圈什么也没说就走了,我当时还以为这桩亲事肯定黄了。 没想到,第二天他就又带着人回来了。 原来他前一天就发现,我们家屋顶该修了,墙壁也该重新粉刷。 很快到了大喜的日子,二喜迎娶凤霞的时候,办的气派极了,哪怕十几年后,村里人遇到办喜事的,都说当年凤霞办得最风光。 结婚后,二喜可疼凤霞,经常带着凤霞回来看我们,凤霞也勤快,城里的街坊邻居都夸凤霞。 后来啊,凤霞怀孕了,我们围坐在一起高兴得又哭又笑。 这日子终于开始好起来了。 到了凤霞生产那天,我和二喜站在外面坐立不安。 突然医生跑出来问我们要大的还是小的。 二喜扑通一声就跪下了,求着医生救救凤霞,他要保大的。 直到后来,医生出来说,生了个儿子,二喜一听人都急了。 直到医生说大的也没事,我们俩的心这才放了下来。 谁都想不到,我才刚走没几分钟,凤霞就因为大出血死了。 一切都发生得那么快,我们都来不及反应。 至此,我的一双儿女都死在了生孩子这件事上,凤霞是自己生孩子,有庆是因为别人生孩子。 二喜喃喃道:“我要大的,他们却给了我小的。” 凤霞一走,家珍悬着的那根线也断了,没过几个月,她也跟着去了。 她死得很好,我这样说道,死的平平安安,干干净净,死后一点是非都没留下。 家珍死后,我就只有女婿二喜和外孙苦根了。 二喜一边在城里拼命的干活,一边背着苦根。 苦根成了二喜活着的动力。 我有些时候看二喜压力太大,便劝导道: “凤霞也死了有些日子了,能忘掉就忘掉吧。” 二喜歪着脑袋想什么,过了一会才说: “我只有这点想想凤霞的福分。” 后来我搬到了城里,两个人挣钱总比一个人要好,苦根的日子过起来阔气多了。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苦根四岁那年,我的女婿二喜也去了。 他是被水泥板夹死的,徐家的人命都苦。 最后,只剩下我和外孙苦根相依为命了。 我好像连喘息的力气都没有了,可是看到了苦根,就好像看到了希望。 日子还是要好好过下去。 时间一晃就来到了七岁,日子是越来越难过了。 这天摘棉花的时候,苦根一直吵着头晕,我生气极了,以为是他想偷懒,等到回家后才发现,苦根是生病了。 我急急忙忙的熬好了姜汤,心中满是自责。 我想到,他跟着我没过过什么好日子,就连生病了也没什么好的吃,我越想越心疼,便去摘了半锅新鲜的豆子,煮熟了交给苦根,让他饿了的时候吃。 等晚上回家的时候,发现苦根已经没气了,嘴里还有几颗没嚼烂的豆子。 苦根是撑死的,不是他嘴馋,是我家太穷。 村里谁家的小孩都过得比苦根好,我老得又蠢又笨,害死了苦根。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过了。 后来的日子越来越落魄,可是我还活着。 活着就是希望。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730小说网【730xs.com】第一时间更新《穿越后的我变成了男神》最新章节。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