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师只教你两样东西,一是为王之道,一是杀人之法!学会了,你能称霸一方,纵横世间,学不会,你就只能是死无葬身之地!” 秋先生第一天给灵王子上课,语出惊人。 招秋先生给灵王子当老师,是这二十年来,北烟王与林氏达成共识的唯一一次。 林氏被北烟王劫来,刚开始林氏誓死不从。北烟王杀了舍不得,留着碰不得,心急火燎了十年,都快要心灰意冷时,她竟从了他,让北烟王大喜过望。 当然,北烟王也终于答应再不把河洲三镇当狩猎场了,那些被圈养着用来让北烟贵族当活物狩猎的百姓全部放回了家。 即使这样,林氏还是被河洲百姓私底下骂为荡妇、婊子、叛国贼……林氏用自己洁白的身子换来了河洲三镇的安宁,也换来了自己的一世骂名。 成了北烟王的妃子,林氏生下了灵王子。北烟王奉为珍宝,赐名灵。意指神灵恩赐之子。 虽然外人常流传灵王子长相禀异,不像北烟王之子。但北烟王自己知道,这绝对是拓氏血脉。因为,生下当日,即由大祭司滴血确认了。而且当日大祭司确认后十分激动,一张嘴嘟噜着激动得语无伦次,连连感谢长生天,给北烟降赐福瑞! 大祭司去世时,专门将北烟王请到塌前,那时已口不能言,只能吐出几个模糊的字,其中有一个字极为清晰,那就是“灵!” 在北烟,怀疑别人可以,怀疑自己也可以,但就是没有人怀疑大祭祀! 大祭祀不在了,接任的小祭司和大祭司一样,偶尔会进宫,教灵王子识文断字和一些其他的知识,但从不会教他习武。因此,当有人说要成为他的师傅教他习武时,灵王子刚开始还是很高兴的。但一看是个跟自己长得一样眉清目秀的大夏人时,颇是不满。 此人姓秋,父皇和母妃都要自己叫他秋先生。 秋先生比父皇矮了两个头,瘦了半个身,一身紫色长袍,不喜盘发,总是长发披散,不喜多语,总是冷脸沉吟。五官端正,鼻直口方,但左脸有一道长长的伤疤,形似爬着一条多腿蜈蚣。只是长发披肩之故,平日多看不见。 灵王子唯一喜欢的反而是他脸上的蜈蚣伤疤。因为可怕,所以可敬。 灵王子在燕都皇宫只怕父皇,只敬母妃。后来,这位秋先生来了,一夜之间,他变得最敬怕的就是秋先生! 秋先生可怕,不是像父皇那样看上去可怕,而是他的手段可怕。 刚开始,他根本没有把这瘦削的秋先生放在眼里。他曾三问秋先生,秋先生用实际行动回答了他。 “你打得过草原上的狼吗?你打得过北烟的狼骑翼吗?你打得过英勇神武的父皇吗?” 秋先生只问一句:“你管得住自己的嘴吗?” 灵王子点头。 于是,拜师的头天晚上,秋先生拎着灵王子,飞檐走壁出了皇宫。在燕都百姓的房顶上漂浮起落,直奔城墙。到了城墙根,单手攀壁,几个起落就到了城头,还没等巡城的士兵发现示警,纵身一跃就出了城,直奔黑沉沉、狼嚎四起的荒原…… 这一路飞驰,灵王子都在秋先生的手中像只受惊的小鸡崽一样被拎着。起初,他还故作姿态蹦腾几下,后来一见秋先生在这皇宫皇城,如履平地、如逛家园时,才知道这偌大皇宫、浩浩皇城在这位爷眼里,根本就是不放防的菜地一般。 自己,更是不值一提。只要空中他一松手,自己就会骨断筋折,丢了小命。 平日,父皇举自己上肩时,他觉得自己轻飘飘的没有几斤重量,现在到了这位秋先生手里,他发现自己还不如一撮羊毛重些。 灵王子常出城,晚上出城,却是第一次。而且到了城外,秋先生把他扔到一土坡之上,就没了踪影。当他从黑暗中,拎着一匹强壮如牦牛的野狼回来时,他才知道,他是抓狼去了。 这匹全身散发着血腥之味的野狼在秋先生手中瑟瑟发抖,连哀嚎都不敢发出。两只蓝晃晃的眼睛,泛着胆怯屈服的光。 这绝对是一只狼王呀! “从此以后,我教你。你教它。” 回城的路,秋先生两手不得空,一手一只,一只是人,一只是狼。 回城的路上,灵王子发现四野的狼嚎声全停了。狼王被擒,无狼敢叫! 回宫的路上,秋先生把灵王子和狼藏在一暗处,自己故意惊动了巡城的骑兵劲卫。六人一组的骑兵劲卫发现有人在皇宫墙根溜达,还蒙着脸,马上人人亮出银月弯刀,默不作声围将上来,一个冲锋,就想将冷眼背手的秋先生砍成肉泥。 秋先生跃身而起,在六人中穿梭,双手飞舞,如同拍蝇扑蝶,随意至极,一个来回,六匹马惊走了,留下六具尸体。无一类外,全部是脖颈断裂,七窍流血而亡。 “狼骑翼,不过如此。” 秋先生来到一角落,将惊得错愕的灵王子和狼拎起,飞身进了皇宫。 “先生,你还要去哪里?” “去试试你英勇神武的父皇呀!” “不用了,不用了。先生,灵儿愿意听从先生的话。绝不敢违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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