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嘿嘿,爱妃,轻点,轻点!”
我隐约听见胖子荡漾的笑声,我咽了一口唾沫,刚才在梦里我又撸了一猪肉串,但肉质不是很好,有点臭也有点咸。
“爱妃,不,不要啊!”
胖子在梦里大呼小叫。
我感觉自己的脑袋沉沉的,像有一根木头压在上面,我勉强睁开眼,一世英名毁于一旦。
我脑袋上确实压了东西,不过不是木头,而是一根毛茸茸的大腿。
我闻到的臭味也不是梦里的猪肉串坏掉了,是一只不知多久没洗的臭脚,眼下它的脚趾还在此起彼伏的相互掰扯,如果这都吐血能忍的话,那这只脚的脚后跟为什么会出现水迹?
看起来多么像一口口唾沫啊!
我刚想暴跳如雷,忽然天翻地覆,我和胖子同时被掀翻在地。
“什么情况?刘凌发你大爷!”
“你大爷!”
胖子的一居室三十平左右,一张床、一台老旧的电脑还有一堆衣服,所谓的床不过是四箱啤酒上放了一张木板,昨晚,我们把作为床腿的一箱啤酒喝没了,一晚上奇迹般的保持着平衡,没想到临了临了晚节不保。
我骂骂咧咧、翻箱倒柜找到一盒牙刷,洗胃的心都有,胖子不怀好意地看着我。
“没想到你小子有这嗜好,早说我也得洗洗脚啊!”
“我真后悔没给你咬下来!”
由此可见,和胖子两三天混这么熟,完全是志趣相投或者臭味相投,言而总之,应该是能尿到一个壶里。
我洗了把脸,走到落地玻璃前,这座城市又开始忙碌起来,突然觉得这种忙碌与自己无关,我可以继续躺平睡到天黑。
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也不过如此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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