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陈程终于还是买了两匹马。
毕竟此去衡山城路途遥远,光靠脚走,实在是有些累。
只是这么一来,他的钱袋就瘪了下去。买衣服、买剑、买马,全是支出,他也没有任何进账银子的本事。不觉对此略微上心。
反倒是马春花对此毫不在意,大约是她觉得陈程一定会有办法的。
陈程有什么办法呢?卖唱挣钱么?
学猫叫、小苹果了解一下。
像其他穿越者常见的发明出挣钱玩意的手段,陈程也用不上。且不说,他根本就啥都不会,哪像别的穿越者还可以整香皂、香水、玻璃。他自诩中学化学也是小学霸了,可完全不会这些。
更重要的是,金庸时空是一个混搭世界,最远的时期是乾隆年间。18世纪时代,穿越者还能搞跨时代的发明?这是还能鼓捣出汽车飞机不成?
当然,这些吐槽在他脑中一闪而过,他现在需要的是专心对付他的母马。
两匹马,一公一母。马春花带着曲非烟骑公马,陈程一个人骑母马。
母马无论是载重还是耐力都远不及公马,一般人都是骑公马。只有一些女子因为母马温顺才骑母马。
这在他们这里根本不适用。马春花老江湖了,骑术还是不错的。陈程骑自行车还行,骑马完全不会。反倒是骆驼,还有某次旅游景点的乘坐经历。
于是马春花指点着他怎么骑,他慢悠悠地让马踱着碎步,根本不敢让它跑起来。
其实若是任换一个武功和陈程差不多的人来学骑马,保证不一会儿就能从入门到掌握,精通什么的就看后续天赋了。
因为不论哪种武功,不管刀剑还是拳脚,不管内功还是外功,都讲究一个身体的掌控和协调。将这运用到骑马上,应该有一些异曲同工之处。武林高手们因此触类旁通也不是什么难事。
可偏偏陈程是以道悟武,和绝大部分武林人士的路子相反。而且一切又来得太快,他能巩固住自己的境界就不错了。举一反三到骑马上,自然没这么容易。
行了半日,并不比走路快许多,到了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
陈程揉着自己的酸痛的屁股和大腿跳下马来,被曲非烟一顿好嘲笑。其实马春花也是觉得好笑的。但陈程敏锐地察觉到马春花似乎不敢嘲笑他。
马春花只是一个武功低微的野丫头,在旁人眼里不过是一个美貌的村姑。
在另一个时空,她哪怕为那位骗她感情的贵人生下了双胞胎,贵人的母亲还是毒杀了她。无非就是这样出身的女人辱没了儿子,也会让孙子抬不起头来。
所以马春花现在觉得陈程什么都比她强得多。虽然她倾心陈程,可两人毕竟还没有正式成亲,她总是担心自己配不上他的。
其实陈程有什么呢?现在的身份不过是一个北地逃难而来的难民,有点钱都是捡来的,坐吃山空。其余什么都不足为凭,武功又不能当饭吃。
他那武功实在是玄之又玄,让他开宗立派靠教徒弟为生,他都没能力讲明白。
陈程便笑着自嘲起来:“春花,我真羡慕你的骑术。不愧是行走江湖的女侠。”
“羡慕我?”马春花闻言,也是妙目流转。原来他还有羡慕我的时候。
“这种时候,卿卿我我,你们觉得合适吗?”忽地一个冷傲的声音响起。
陈程皱眉看去。只见来人是一个中年人,头戴大红簪缨,身穿藏青面掐金线的锦缎长衫。像是富贵人家出来的老爷。他身后两位跟班,一个面无三两肉,一个个子矮小。
陈程不知道对方的来路,虽然对此人的话语颇有几分不悦,但也不想惹麻烦。只是冷冷地看着他,并未回应什么。
锦袍男子朝着他远远地摊出右手:“东西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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