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只有贵族才有资格参加战斗,平民百姓和奴隶只能搞搞后勤工作。
贵族在前冲锋陷阵,他们难道不怕死吗?他们当然怕死。
只不过作为低等贵族,战士的天职便是行军打仗,这是他们不可推卸的职责。
而且春秋时期的战争很难死人,因为战场上有很严格的规定。
临阵作战不鼓不成列。
两军阵前对垒,战斗开始前要先击鼓。
双方在约定好的疆场集结军队,要先排兵布阵,然后鸣鼓提醒对方:准备好,我们要打过来了。
如果一方没有摆好阵型,另一方不得趁机偷袭。
公元前638年,宋国与楚国发动泓水之战,双方约定在河岸边打。
楚军需要渡江过河,等楚军过来一半后,宋国有人建议半渡而击。
宋襄公不同意,表示不能趁人之危。
楚军全部渡过泓水后阵型未成,宋襄公又说“不鼓不成列”
,耐心等待楚国排兵布阵完毕。
接下来双方鸣鼓进攻,结果宋襄公大腿中了一箭,重伤不治而死。
宋襄公这是守规矩,不是迂腐,只是他的运气不怎么好而已。
春秋时期,国君在战争中是有特权的。
战士在战场上遇到敌国国君,不仅不能打他,还要下战车脱帽行礼。
比如晋楚鄢陵之战中,晋国大将军郤(xi)至先后三次遇到楚共王,每次都规规矩矩下战车,脱头盔,行礼。
楚王很高兴,把自己的弓赏给了他。
参战士兵不重伤。
这里的重,读“chong”
,就是不重复受伤的意思。
双方交战时,如果有一方战士受伤,双方必须马上停止战斗。
伤者回营疗伤,赢者也要就此退出战斗,回营歇着去。
交战双方不擒二毛,不逐北,也就是不得俘虏或杀害老人儿童,不得追杀败北的敌人。
《孙子兵法》所云穷寇莫追,此刻被赋予了不同含义:如果一方败逃,胜者不能追击,要追也可以,最多只能追五十步距离。
公元前597年,楚庄王亲率大军和晋国在邲(bi)打了一仗。
晋君大败而逃,可惜某晋兵运气糟糕,他的战车陷进泥坑走不动了。
与他捉对厮杀的楚兵一看,原来是战车的一个轮子坏了。
于是这个楚兵下车,帮晋兵抽出车前的横木,把战车从坑里弄出来。
晋兵乘车继续逃跑,但是没逃两步战马又累了,不跑了。
楚兵见状又出主意,帮助晋兵拔下车上的旗帜减少风阻,扔掉车上多余的东西减少重量。
晋兵顺利跑出五十步开外后,楚兵策马不追了。
这个晋兵不仅不感谢,反而还回过头来,傲娇地讽刺说:吾不如大国之数奔也。
我可不像你们楚国,有这么丰富的逃跑经验啊。
仗打得如此友爱,战损率很可能还赶不上一场田猎,所以春秋时期的君王、贵族上战场几乎毫无后顾之忧。
至于宋襄公,死得很出人意料,和在路上走却被陨石打中头一样,属实冤枉。
规矩,是用来破坏的。
春秋时期的战争,当然不可能完全按规矩来,否则这仗就没法打了。
但是到了战国时代,形势大变,本就假惺惺的战场礼仪规矩干脆没了。
此时诸子百家中来了三位不速之客,分别是法家、兵家和纵横家。
他们成为诸侯国的座上宾,为行军打仗出谋划策,他们毫不客气地剥下春秋时期那层温情的外衣,赋予战争权谋、机变、残酷、铁血的色彩。
尤其是商鞅在秦国变法,推行“二十级军功爵位”
制度,用在战场斩杀的人头换爵位。
上阵斩获的第一颗人头,能获得良田15顷,宅子15宅。
秦汉时期的一顷,相当于现在的一百亩,一宅相当于现在的25亩,五百平方。
一百五十亩地和七百五十平米的大宅子,就算放到现在,也是妥妥的有钱人。
此后斩杀的人头,可以用来晋升军爵,还可以抵罪和抵徭役。
就是这个血淋淋的军功制度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使秦军变成了嗜血的虎狼之师。
秦国士兵一上战场,就嗷嗷叫唤着冲锋陷阵,斩敌枭首。
秦国于是开疆拓土,迅速强大,终于统一了六国,创造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帝国秦国。
秦王嬴政自封始皇帝,后人称之秦始皇。
中国历史,至此进入新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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